1、学校食品卫生平安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标准效劳,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平安,保障广阔师生的健康和学校的平安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XX市XX县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和标准学校食堂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区属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那么。 第二章食堂的经营与管理 第四条学校食堂必须
2、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前方可开办,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学校食堂要充分表达公益性和效劳性,坚持为师生效劳,为教学效劳,做好师生的后勤保障,确保学校伙 食卫生平安,价格合理,质量良好。 第六条学校应坚持自办食堂,自主经营,保本效劳,标准管理,让学生吃好,让家长满意。 第七条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明示,包括原辅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仓库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除虫灭害卫生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第三章食堂设施与环境卫生
3、第八条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切配烹调间、餐用具清洗消毒间、备餐、饭菜出售间、食品仓库、更衣间等。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第九条师生用餐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饭桌、饭具橱和供用餐者洗手及洗餐具的自来水装臵。 第十条食堂应当设臵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间。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并有明显标记。 第十一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四章食品采购与贮存 第十二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
4、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取供货凭证、检验合格证和制造商食品卫生许可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食品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原料的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
5、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室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五章食品加工 第十四条食堂制作食品的原料必须新鲜洁净,加工时要烧熟烧透,熟食、生食、半成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五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六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
6、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盛装生食、熟食、半成品的炊具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的菜肴应取不少于20230克的样品留臵于专用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设二次供水或自备水的,应有完善的卫生防护设施,由专人管理,一年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并且有记录。 第六章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对有明显的品行问题或心理健康问题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每
7、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前方可参加工作。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
8、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二十三条食品从业人员每人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食品加工人员应配备浅色工作服。 第七章卫生监督、应急处理与信息上报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小组应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切实落实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平安保卫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确保学生用餐、用水的卫生与平安。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报告教育体育局
9、及卫生局,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2、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公安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6、及时与有关学生与家长联系、沟通,防止事态扩大。 第二十七条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的,或发生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隐瞒、谎报、缓报的,对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XX市XX县区学校卫生保健站 2023.6.97 第二篇:食品卫生平安管理方法食品卫生平安管理方法
10、 一、为加强学校餐厅、小卖部食品卫生平安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方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方法。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平安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平安负全面责任。 三、建立食品卫生平安管理备案制。适时将本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名册、健康证、上岗证,食物采购的各项索证,特殊容器的相关资料,以及卫生平安管理制度等(复印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四、严格食品卫生平安事故报告制。凡发生食品卫生平安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
11、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否那么按食品卫生平安责任追究制办理。 五、健全食品卫生平安管理组织。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平安管理领导组,杨姗任组长,冉伟任副组长,冉景荣、王小琴、田景峰、冉军、彭波为成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平安管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卫生平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小组。食品卫生平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人员另附资料。 六、抓好食品卫生平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校食品卫生平安管理领导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卫生平安工作。食品卫生平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小组须经常深入餐厅、小卖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催促整改到位。 七、建立食品卫生平安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
12、以及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报的责任人,将给予处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在各班及校会上进行宣传教育。 九、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车田乡育才私立中学202223年9月8日 第三篇: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方法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方法 一、卫生管理 1、食堂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2、食堂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食堂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4、加工经营
13、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5、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6、食堂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
14、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1)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2)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4)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2、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