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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管理职业卫生》之贵州省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业危害告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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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记者2月18日从贵州省安监局了解到,从今年起,贵州省规定用人单位须建立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去年,全省职业卫生职能进一步理顺,省政府在省安监局设立职业平安健康监管处,结束多年来贵州省职业卫生工作多部门管理职责不清的状况。在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的根底上,贵州省建立了以县级平安监管局为单位的县、市、省等三级职业危害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组织开展了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工作,认真开展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尽管贵州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全省目前职业卫生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具体表现在职业卫生工作中“两个不清楚,即:全省职业病患者总体人数

2、不清和局部企业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现状不清;另外贵州省经济结构的特征导致职业危害严重,煤炭、电力、治金、化工等重要支柱产业的职业危害严重,一线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多。 来自省安监局的调查显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严重缺乏,仅占企业总数的9.4%,在岗职工只有18.3%的作业人员进行过职业卫生体检,职业病检出率低。 为加强全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省安监局出台贵州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存在或接触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包括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等制度。并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存在或接触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应注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凡未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用人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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