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号105号)要求,由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共分17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规模及依据,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总图运输,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燃料与燃料系统,生产工艺,供配电,自动化,建筑结构,给水与排水,采暖、通风与除尘,其他生产设施,节能,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35号,邮政编码:712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唐山惠达陶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摩德娜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苑克兴刘西民鲁雅文施敬林郑鸿钧王红花牟必军刘纯宋琦陈震王志鹏庞峰田科万仁国奚道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