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平安饮水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县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工作,逐步解决全县农村饮水平安问题,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2223)3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xx的高度出发,利用国家加大对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投入的机遇,结合县情,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在4年内根本解决全县农村饮水平安问题。 二、目标任务 我县农村饮水不平安总人数为18.52万人,202223已解决4.99万人的饮水平安。20
2、22232023年,利用4年时间,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解决全县剩余的13.53万人农村饮水平安问题。202223年解决2万人,202223解决3万人,202223年解决4万人,2023年解决4.53万人。 三、建设原那么 (一)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那么,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乡镇人民政府与群众积极性较高的、配套资金筹措落实到位的饮水平安问题;优先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饮水平安问题。 (二)根据工程村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开展状况,因地制宜,合理选择饮水平安建设工程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首先要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同时兼顾长远开展的需要。
3、(三)要统筹兼顾各乡镇任务和投资平衡。 四、供水方式及建设管理 (一)供水方式。因地制宜选择供水方式,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建立中、小型自来水厂,实行集中供水。在集镇周边的,依托集镇现有自来水厂延伸管网;在人口居住较为集中和地势较为平坦的乡镇,主要以地下水为水源,兴建规模较大、集中连片供水的中心水厂;在有稳定可靠水源的丘陵地区乡镇,利用水库等现有水源工程,建设适度规模的联村或乡镇自来水厂。 (二)建设管理。严格把好前期工作关。根据年度方案编制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供水水源、方式、设备及材料规格尺寸,并建立电子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严格把好建设关。在实施过程中,所有集中供水工程都要实行工程法人责
4、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制、资金报帐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工程建设前和建成后都要进行水质化验,保证水质到达农村饮水平安标准。严格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进行自验,按照农村饮水平安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及时整理材料;在自验合格的根底上,向上级申请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限期整改。严格把好监督关。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当地农村饮水平安建设工程现状、工程方案、责任人名单、实施进展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明晰产权。以国家投资为主、集体和受益群众投资投劳为辅的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以国家投资为辅、集体和受益群众投资投劳为主
5、建设的单个集中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受益群众集体所有;以国家和企业共同投资建设的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形成的资产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股份。在保证企业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必须确保受益群众的利益。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国家所有;由私有企业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一)资金筹措。要广泛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市场化运作,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鼓励各方参与,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农村供水市场。同时,要引导和组织好受益群众,筹资投劳兴建农村饮水工程。解决全县农村饮水平安需投资7222.8万元。按照中央承担45%、省级承担16.5%、市县财政及受益群众承担3
6、8.5%(其中受益群众人均承担比例原那么上不超过人均资金总额2023%)的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工程资金负担比例,我省农村饮水平安工程主体工程投资为人均390元。其中中央补助176元/人,总计3259.52万元;省级财政补助64.2元/人,总计1188.984万元;其余由市、县财政和受益群众配套资金人均149.8元,总计2774.296万元。国家、省级、市县投资主要用于建设水厂和铺设管网;收取的受益群众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入户工程的材料费和安装费。 (二)资金使用。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工程资金的使用按照财政部根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22)39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和
7、XX省财政厅、水利厅XX省农村饮水平安工程资金筹管理暂行方法(财建(202223)1255号)及水利基建程序等规章执行。农村饮水平安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县财政专户拨入县农饮办基建专户,县农饮办按水利工程基建程序予以拨付,完工后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并由审计部门审核把关后结算。农户配套资金由乡镇负责监督工程行政权向受益户收取,并负责接水到户。收取的农户配套资金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六、日常运行管理 (一)落实管护主体。县、乡政府是农村饮水平安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落实好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平安工程运行管理方法。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规
8、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或通过租赁、承包、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运行及维护,实行企业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形成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供水工程,组建乡镇、村用水户协会行使“业主职能,通过公开竞标等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或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个体户经营。 (二)强化行业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要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不得改变工程用途,拍卖、转让要经过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所得经费汇入县饮水平安专户统一管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合理制定水价。按照保本微利
9、的原那么,建立有偿供水制度,形成以水养水的新机制。水利部门要与物价部门、受益群众一起,根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折旧、人员工资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水价。 (四)标准水费收缴。水费收缴由供水管理机构或由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计收,使用水费专用票据。用水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供水价格按时交纳水费。供水单位要定期向群众公布水价、水量、水费收支情况,确保群众吃上“平安水、放心水、明白水。 (五)实施优惠政策。规模较大的水厂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工程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年度建设用地方案;规模较小的水厂用地仍属农业用地性质,由乡镇和村自行调剂解决。供水用电按照农业用电价格收取。免交农村生活用水水
10、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其他有关税费一律实行优惠政策。 七、组织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县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成立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委、农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审计局、环保局、物价局和广电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同时以县水利局为主体,成立工程建设工程法人,具体负责工程的建设实施管理。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水利局是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和指导工程的
11、建设及运行管理,对应用于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的相关产品进行监督。县开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程审批、方案下达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县卫生局对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监测。县环保局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监管及水质监测。县物价局会同水利局和用水户代表核定合理的供水价格。县国土资源局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用地。县农委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广电局要加大农村饮水平安知识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县审计局、监察局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的审计、检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乡镇政府是农村饮水平安的具体责任单位,
12、负责确定供水方式、制定实施方案、提供建设用地、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维护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协调支管网及到户工程的实施,建立饮水平安到户台帐。 (二)营造气氛、强化监管。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和农村播送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饮水平安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饮水平安意识,改变农民旧的用水观念,使广阔群众自愿投工投劳,主动投入到农村饮水平安建设工作中去,并积极争取各级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让社会各界了解实施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的重大意义,形成良好的社会气氛。 县农村饮水平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按工程建设任务与所在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并组织对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施工环境协调、运行管理进行督查,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评比活动。对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