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施工;8.墙体防水工程施工;9.涂饰工程施工;10.饰面砖工程施工;11.验收。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归口管理,由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具体的技术内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1426室,邮编518031),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参编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中建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圣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宏源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开轻质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广州越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少波、瞿培华、朱国梁、朱银洪、邓凯王莹、邹雪芹、刘成、石伟国、李伟雄谢卫兵、黄勇、陈志龙、王茂伟、吴碧桥、夏海林、孙志东、江卫平、李智宇、仇新刚、刘杨、杜昕、郑贤国、蔡茂华、孙敏、杨鸣本标准主要审查人:令狐延、黄艳雁、刘福义、冠世聪、郭智敏陈爱芝、黄轰本标准业务归口单位指导人员:高泉、郑晓生、刘绪普、胡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