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心得体会认识监察体制改革心得体会认识 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方案第一条,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穿的监察合力。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显示出多方面成效。 一是有利于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我们把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反腐败相关职责进行整合,解决了过去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优化了反腐败资源配置,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二是有利于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 我们把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纳入统一监督的范围,解决了过去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同步、局部行使公权力人员处于监督之外的问题,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有利于坚持标本兼治、稳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收拢五指,重拳出击,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一批腐败分子投案自首,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 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穿,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标准化,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