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体育局行政裁量指导方案 为开展市教育体育局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合府法(2023)4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教育体育局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教育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法规处、规划处、教师中心、审批处、监察室等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法规处承担。 二、试点内容 (一)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立及变更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 (二)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两个细化。细化两类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细化两类行政许可的
2、实施程序。 (二)“两个标准。标准行政许可执法文书,标准行政许可机关内部职权运行。 四、工作分工 (一)法规处。牵头组织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划定承办处室执法权限,指导行政许可工作程序。负责制订教育许可执法文书式样。负责公开自由裁量标准。 (二)规划处。负责梳理民办学校设立及变更行政许可的依据,制订自由裁量标准。 (三)教师中心。负责梳理教师资格认定许可的依据,制订自由裁量标准。 (四)审批处。负责制订两类行政许可实施的程序,编制流程图。 (五)其他处室。协助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五、进度安排 2023年1月。启动试点准备工作。 2023年2月。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分工。完成自由裁量标准初稿。 2023年3月。审定自由裁量标准,形成具体目录,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