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经工作百分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上访案件与农经调查等方面。 二、考核标准 一三资管理40分 1、网络化记帐5分 镇街道、区所有村全部通过农村财务网络化管理平台进行记帐的,记5分。每缺2个村,扣1分,扣完为止。 2、帐务登载5分 每月按时记帐,按时结转帐务的记8分,每缺2个村扣1分,扣完为止。以市经管局在线监控情况为准,定期于本月16日前通报上月网上记账监控结果。 3、审计监督5分 每月一次报送审计、每半年一次就地审计,年底一次全面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得5分,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以
2、市经管局专设邮箱中收到的电子版审计报告为准,未收到不计分。 4、收支控制5分 收入及时报帐,无私设小金库、无坐收坐支现象、开支手续完备的,得5分。每发现一个村存在“小金库现象的,扣5分;每发现一个村存在坐收坐支或备用金超限额现象的,扣1分;每发现一个村开支手续不完备的,扣1分。扣完为止。 5、“双印鉴管理5分 应代理范围内的村按寿政办发202331号文件全部标准实行“双印鉴管理的得5分,每发现一个村未使用“双印鉴管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6、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7分 所有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开展工作,按时在村内公开栏内进行财务公开且内容详实的,得7分;未按月开展工作、不按时公开、公开不详实的,
3、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市经管局在线监控收到的财务公开榜上传图片为准。 7、资产年检5分 每年对所辖村按质按量完成年检并上报报表的,得5分。每缺一个村扣1分,扣完为止。 二农村土地承包与合同管理10分 农业承包合同档案齐全、管理标准,有专门档案橱,及时登载土地调整含小调村的台帐,录入微机数据并上报的,得10分。每发现一个村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该项为止。 三农民负担监管15分 1、组织领导3分 镇街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制定下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专门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并有专题会议记录的,得3分。每缺一个文件或会议记录,不得分。 2、政策落实6分 镇街区有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表按规定程
4、序上报申报表有原件、项目预算方案、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村民或农户代表签字有复印件,并经市经管局审批备案的,得6分;无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该项得总分值;每发现一个村未批先收或超限额收取的,扣3分,扣完为止。 3、涉农收费2分 无涉农乱收费的,得2分。每发现一起属于镇街区及所属部门擅自涉农乱收费的,该项不得分。 4、票卡使用4分 农民负担卡按上级要求按时发放到户、收取“一事一议资金使用专用票据的,得4分。每发现一个不按规定办理的村扣2分,扣完为止。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20分 1、组织机构、制度5分 镇街区有分管的副站长和一名农经人员,得2分;有完整的备案资料、健全的管理制度及标
5、准化管理方法,有典型的示范社样板,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 2、当年新增合作社数量15分 年底新开展合作社数量最多的镇街区得15分,其它镇镇街区以合作社新开展数量得分依次递减。 注:每个镇街区集体得分=新增合作社数量/得总分值的合作社数量x15。 五上访案件与农经调查15分 1、上访案件5分 镇街区无省、市督办或市经管局转办、交办案件的得5分。 每发生一起省、市督办或市经管局转办、交办的涉及农村财务、土地承包、农民负担案件,分别从5分中扣3分、2分、1分,镇街区经管站积极承办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的分别得1.5分、1分、0.5分,镇街区经管站工作不积极主动并未按时上报处理结果的不得分。每一案件只计
6、算最高一次。 2、专项农经调查及农经统计年报10分 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类专项调查和农经统计年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和报表的,得10分。各类专项调查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农经统计半年报、年报迟报一天扣1分,未报分析报告的扣2分。 七加分 1、培训班 市局统一组织的农村会计培训班,实到人员包括财政经管统计站人员占应到人员的95%以上的加20分,90%以上的加10分,低于90%不包括90%的不加分。 2、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市政府规定要求和标准,每完成一个村,加20分,以市经管局收到的完整的备案材料为准,并在评选市农经工作先进单位时优先考虑。 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民土地专业
7、合作社建设 镇街区在分配任务外每新开展一家联合社得3分;每新开展一家土地专业合作社得10分,并且对开展土地专业合作社数量第一名的镇街区在评选市农经工作先进单位时优先考虑。 4、土地流转 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每整体新流转面积在200亩以上,且对流转的土地及时建立流转合同、档案标准的加5分,合同不完善档案不标准的酌情加分。 5、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加20分。 6、重要材料 镇街区每上报一份工作制度创新、典型经验介绍材料的,加2分。 7、工作交流 向业务刊物投稿,每被采用一篇,且标明是市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地级加2分。 8、承当上级专项检查 迎接国家、省、市农村经济管理各项检查,承当经管工作现场会的,每次分别加10分、5分、2分,发现比拟严重问题的不加分。 三、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合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上访案件与农经调查等农经业务工作由市经管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结合日常考核、半年审计检查等,确定各镇街区的分数,将考核分数进行通报,以此作为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并反应到镇街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