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71号),编制组经调查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垃圾分类;5垃圾收集运输:6垃圾处理;7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8运行与维护。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吉林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红王保军严业飞臧锐李瑞千李伟蔡磊赵海薛春雷姜云海张富国厉彦松刘士丰高全生姚文夏高孟臣袁琳李晓丹李菁菁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尹军张凤君陶乐然周毅孙炜宁王汉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