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书写作根本格式 建议书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五局部组成。 (一)标题 建议书标题一般由文种名单独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的字体写“建议书三个字。 另外,标题还可以由建议内容和文种名共同组成。如“把遗体交给医学界利用的建议书。 (二)称呼 一般顶格写在第二行开头。 建议书的称呼可依据建议的对象而选用适当的称呼。如“广阔的青少年朋友们:、“广阔的妇女同胞们:等。有的建议书也可不用称呼,而在正文中指出。 (三)正文 一般在第三行空两格写正文。 建议书的内容需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1.写建议书的背景原因和目的 建议书的发出贵在引起广泛的响应,只有交待清楚建议活动的原因,以及当时的各种背景事实,并申明发布建议的目的,人们才会理解和信服,才会自觉的行动。这些因素交待不清就会使人觉得莫名其妙,难以响应。 2.写明建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这是正文的重点局部。建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化。开展怎样的活动,都做哪些事情,具体要求是什么,它的价值和意义都有哪些均需一一写明。 建议的具体内容一般是分条开列的,这样写往往清晰明确,一目了然。 (四)结尾 结尾要表示建议者的决心和希望或者写出某种建议。建议书一般不在结尾写表示敬意或祝愿的话。 (五)落款 落款即在右下方写明建议者单位、集体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署上发建议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