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考察预告制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发办xx15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省、XX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察制度,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考察失真、失实,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经研究,现就试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预告对象。拟提拔任用需要考察的人员;其他需要进行预告考察的人员。 二、预告内容主要是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对象姓名和现任职务等根本情况、考察组成员姓名及联系 、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 。 三、预告方式确定考察对象后,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在被考
2、察者所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预告。干部交流后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还应在原工作单位进行预告。 四、预告时间一般为考察前13天。 五、对反映情况者的要求在预告和考察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考察组或区委组织部反映预告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或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成心借机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反映情况的处理 1、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考察组要充分重视并在考察中认真调查核实。对署名、来访反映和举报的,考察组应在了解情况后向反映者作出反
3、响。 2、对预告期间群众的反映,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透露反映人的姓名和所反映的具体问题,更不得打击报复。违者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考察组在调查核实后,要对干部使用作出建议意见。考察结束后要将情况汇总、存档。 七、本意见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中共XX市萧山区委xx年4月12日主题词:干部考察预告实施意见抄送:中共XX市委组织部。中共XX市萧山区委办公室xx年4月12日印发附件:考察预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全面、真实地了解同志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增强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并接受广阔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这次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 二、考察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三、考察组成员名单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