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联会制度 为加速农业根本设备建设,增加涉农项目建设治理,保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有用运用,充分发扬农业项目建设在推动现代都会农业进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效果,经区人民县政府研讨,确定坚持区农业项目建设治理工作联会准那么(以下简称联会准那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会准那么的构成 区人民县政府分担农业工作的副区长为农业项目建设治理工作联会总召集人,区人民县政府办公室分担农业的副主任为具体召集人,区农业局、区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务局、区科学技能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等局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担指导负责。下设联会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在区农业局
2、,负责联会的日常协调、组织工作。联会可依据具体状况不按期召开由联络员单位提出并经总召集人赞同予以支配,会前由联络员单位提早向与会单位奉告大会议题及相关要求,并通知与会单位准时参会。 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即年头的项目方案、项目评审大会和年关总结评比大会,也可依据工作需求不按期召开。 二、联会准那么触及的项目范围 包括农业根本设备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产物加工专项、农业综合开发、高产农田管治、乡村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行、农业效劳系统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农业垃圾综合应用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林果产业进展、农业机械化建设、农田水利整治、乡村土地流转、蔬菜基地建设、农夫协作组织建设、现代农垦农业、农业示范
3、园建设以及其他涉农产业项目等。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需归入联会准那么的治理范围。 三、联会准那么的首要职责 (一)审议全区农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方案,研讨确定增加农业项目建设的严峻政策;审议涉农项目区级投资方案;组织区级财务投资的农业项目年度核定和专家评审;协调各局部农业建设项目资金整合,节制反复穿插和不合理建设;催促、检查和验收农业项目标工程施工和资金的运用落实;监督、审核农业项目建设的招招标、施工治理、项目监理及项目审计等工作,并对不及格的项目作出处分确定。 (二)增加涉农项目资金预算治理。依照规章的挨次编制预算,认真研讨制订涉农专项资金预算支配,提出资金投向、分派的根本构造和施行方案。 (三)增加涉农项目标结合监管。各成员单位要将本局部涉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投资方案、建设施行、检查验收后果实时报送联会工作办公室进行综合汇总,并组织联会作出需要的前置性分析,提出相关问题的处置建议。 (四)增加协调与共同。各成员单位的涉农专项资金预算、投资方案支配、项目建设治理职责及资金渠道、范围和治理方法不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实行局部职责,增加工作沟通和协支协作,实时传递工作进展和涉农涉农项目治理状况,提高农业项目治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