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县委第一度党费收缴情况通报根据县委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现将机关党工委2023年第一季度党费收缴情况通报如下:一、第一季度党费收缴整体情况大局部党支部都能把党费的收缴管理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人员能认真按照核算党费数额足额收取党费,按时上缴党工委。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党支部收缴党费在党员党费证上实行登记,并按季度上交县直机关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表。大局部党支部完善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为党费收缴工作走上标准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奠定了根底。二、各党总支、党支部上缴党费情况2023年,县直机关党工委共有党总支9个,党
2、支部92个(2个新建支部),第一季度应收缴党费29449.86元,截至3月22日,实际交纳28801.99元(含补交费),上交县委组织部28801.99元,欠交1661.18 元。大局部支部能够在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按标准交清本季度所有党费。1、组织部支部等81个支部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2、党费按时上缴但未足额缴纳的支部有3个:工会科协支部、经贸委支部、文体局支部。3、未按时上缴党费的支部有6个:二建公司支部、质监园林联合支部 、城关粮站支部 、康鑫公司支部、城镇工商所支部、药材公司支部。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个别党支部收缴和上缴党费不及时,仍存在着迟缴党费的现象。2、少数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不能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或拖欠党费的情况还存在。今年县直机关党工委将党费收缴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凡有一次未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支部不得评为先进党支部。希望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把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作为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经常性工作来抓,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按规定时间、按核算数额,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向党工委交清本季度党费,确保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标准性。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