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阳县卫生局职能职责权限固阳县卫生局是固阳县人民政府主管卫生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一、固阳县卫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固阳县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 , 并组织实施。(二)研究拟订固阳县卫生事业开展规划和年度方案;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技术标准和标准,制订我县有关标准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根据自治区、包头市提出的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三 ) 研究制订全县农村牧区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 )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
2、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及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五 )研究指导全县医疗机构改革,制订有关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效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诊疗科目、医疗技术应用和大型设备的准入管理。( 六 ) 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医疗市场、采供血机构、妇幼机构和中蒙医机构。( 七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开展规划;组织全县重点医疗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八)对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实施监督管理;对食品化装品进行质量管理,并负责认证工作。( 九 ) 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开展规划
3、;执行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并且组织实施。( 十 ) 组织指导全县卫生方面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一 ) 贯彻中(蒙)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蒙)医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蒙)医的现代化;指导全县中(蒙)医医疗、科研机构业务建设、科研开展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十二 ) 承担固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固阳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 ) 负责固阳县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离休人员、文革伤残人员医疗保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完成全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四 ) 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 , 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
4、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五 ) 承办县政府和包头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职能分解:(一)办公室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2、协调机关政务工作;3、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4、机关文秘、档案、督查、保密、综合调研、机关财务、信息、信访;5、机关规章制度建设;6、对外交流合作;7、新闻宣传等工作;8、负责局系统目标实绩考核工作的管理和监控。9、负责局属单位和机关党务、群团、老干部管理工作;10、负责平安保卫、防火、综合治理工作;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 机构编制工作;12、组织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务工作。13、对卫生系统
5、的财务工作实行管理、监督和指导;14、负责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1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物价、内部审计、招商引资事宜;16、组织完成卫生事业统计工作;17、开展全县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18、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 ) 业务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科)1、参与制订全县卫生事业开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3、依法对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 的防治进行监督管理;4、依法对医护、妇幼保健人员执业资格进行管理;5、研究拟订固阳县疾病控制的开展规划、技术标准和标准;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疾病控制的有关规定;7、对危害较大的传染病、慢性病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制定相应防治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