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篇一:科研诚信承诺书xx单位 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科研工程(课题)实施(包括工程(课题)申请、评估评审、检查、工程(课题)执行、资源汇交、验收等过程)中,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严格执行工程(课题)管理规定和工程(课题)任务合同书中的约定,不发生以下科研不端行为: 1.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根底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 2.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3.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4.违反医学伦理;在涉及人体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 5.不按时完成科研工程;违反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6.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工程(课题)负责人签字:工程(课题)参与人签字: 日期
2、:篇二:医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医学科研诚信承诺书 (1)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根底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2)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3)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4)在涉及人体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5)违反医学伦理和实验动物管理标准;(6)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2.如本人被举报在科研工程(课题)实施中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机构组织开展的调查。 工程(课题)负责人签字:工程(课题)参与人签字: 年月日 1篇三: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程(课题)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1.我单位保证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程(课题)实施(包括工程(课题)申请、评估评
3、审、检查、工程(课题)执行、资源汇交、验收等过程)中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我单位将严格履行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规定中工程(课题)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工程(课题)任务合同书中的约定,为重大专项工程(课题)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3.我单位已按照国家科技方案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方法(试行)的规定建立了标准科研行为、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相关制度。 4.我单位保证严肃调查处理或配合相关调查机构调查处理在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程(课题)过程中发现的科研不端行为,并及时向(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报告相关调查处理结果。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