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标准出租房屋和用工单位中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根据全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市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区出租房屋和用工单位中的流动人口的现状,经市综治委研究报市委市府同意,从2022年2月下旬至5月,在我市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出租房屋及其中介机构、外来民工用工单位和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维护我市的社会治安稳定,稳固、完善打防控一体化建设,遏制我市市区刑事发案和街面犯罪的多发势头,进一步提高
2、“效能建设年的实效。坚持“党政领导,综治协调,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打牢根底、突出重点、抓着根本,以查处促管理,以管理强根底,以打击促防范的工作思路,坚持管理与效劳、维权并重,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为打造“平安夯实根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顿,到达如下目标: 1、通过宣传和整治,用工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及房屋出租人的法制意识有较大提高,能依照有关房屋租赁规定,自觉申报登记并做好自我管理和防范工作。 2、全面摸清街道及XX县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及其中介机构和流动人口用工单位底数,健全各类档案资
3、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标准。 3、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从中发现一批流动人口中的违法闲散人员,查处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遏制刑事案件高发势头,维护社会稳定。 4、整治或取缔一批无证出租房屋及其中介机构,标准中介机构的中介租赁行为,依法查处一批经教育通知拒不办证或阻碍执行公务不听劝阻的违法人员和违规违法经营的中介机构。 5、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和稳固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新局面。 三、工作步骤 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调查准备阶段(2月20日至3月2023日) 1、成立由市委副书记
4、任组长,市综治委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街道副书记、XX县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市综治委、公安局、街道、振东XX县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纪委、宣传部、法院、司法局、计生局、财政局(地税)、工商局、建设局、经贸局、劳动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综治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中心。市综治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综治办副主任、街道综治办副主任任副主任,主要负责收集汇总情况,指导检查各组工作进度和质量、会务安排、编发工作简报等综合性工作。 2、由市综治委、街道、XX县区组织召开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保安、外来务工人口用工单位协管员、出租房屋房东
5、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掌握流动人口管理混乱的区域,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同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难点,为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依据。 3、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刷各类宣传资料和整治工作表簿册。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2023日至4月5日) 1、召开驻街道和振东XX县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部门负责人及抽调工作人员参加的发动大会进行发动,并由市公安局、劳动、工商、计生等职能部门组织做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2、通过报纸、电视、电台、流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平安信息栏等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争取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通过
6、在车站、劳务市场、出租房屋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较集中的地方张贴发放集中整治通告、致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公开信,向出租房屋业主发放出租房屋管理手册,向外来务工人口用工单位发放外来务工人口管理手册。 4、通过板报展示、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上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023日至4月20日) 为确保完成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各机关、部门和街道、XX县区抽调工作人员206名,具体分成5个小组开展工作: 1、排摸组。由街道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兼),警署署长任副组长,以社区、村为单位分成假设干个排摸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特别对流动人口较为集
7、中、治安状况较为复杂的地区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地毯式的排摸。摸清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用工单位的底数,建立聘用50人以上外来务工人员用工单位登记站,并设立协管员,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工作,暂住人口登记率到达20230%,发证率到达95%以上,出租房屋登记率到达20230%,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保证书签订率到达20230%。 2、房屋租赁、劳动就业的中介机构排摸整治组。由工商局副局长任组长,工商局任副组长。摸清中介机构底数,召开中介机构负责人会议,制定工作职责,明确中介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违规违法经营,真正落实和标准中介机构、劳动就业机构对流动人口
8、的代管责任制。 3、综合协调组。由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针对领导干部及直系亲属的出租房屋,制定、下发相关行政纪律规定,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制,对本单位的所有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出租房屋进行排摸,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带头依法事实申报登记。并负责催促相关部门、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4、整治查处组。由公安局副局长任组长(兼),公安局任副组长,公安治安部门及其劳动、工商、计生、财政(地税)、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根据排摸组提供的情况,依法查处、取缔一批非法出租户、中介机构和劳务市场,整治一批藏污纳垢的场所,处分一批登记管理制度不落实,雇佣无暂住证人员的用人单位、
9、出租户和个体私营业主,扭转一些单位、场所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治安失控的状况。同时,对集中整治期间拒绝、阻碍公务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法从严查处。 5、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宣传部、司法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根据整治工作的不同阶段和宣传要求,制定相关的宣传方案,自始至终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报道,尤其是对重点整治地区和典型案例进行跟踪宣传报道,推动整个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3月15日至4月底) 按照边排摸、边整治、边查处、边建章立制的原那么,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和充实以下长效管理网络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 1、街道、XX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队伍
10、的建设,配强配足专职管理员,并落实日常的保障经费。 2、建立行业性自管队伍,试行市场化管理运作机制。根据建筑行业外来用工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偷盗建筑材料案件时有发生的现状,由建设局、街道、XX县区负责在建筑行业中组建一支行业性专职流动人口管理队伍,配合警署,专门负责对市区范围内的建筑行业的外来用工情况实行管理、指导和检查监督。经费保障按XX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七条规定,通过受益单位出资或捐助的合法途径,实行有偿效劳市场化运作。 3、完善基层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各社区、村、出租房屋管理部门、劳务市场、房屋中介机构、聘用外来务工人员5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要设立流动人口登记(采集)站,配备协管员及等
11、必要的工作设施,统一联网实行化管理,确保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实时采集和输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各登记站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标准运作,协助警署和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做好登记发证、信息采集、宣传教育、便民效劳和检查监督工作。 4、继续深化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分层次管理方法。公安业务部门及警署要积极探索分层次管理的形式、方法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分层次管理新做法,要切实提高管理工作和为现实斗争效劳的效率。 5、建立流动人口维权联动办公室。由市综治委牵头,建立由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局、经贸局、工商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维权联动办公室,制定维权范围、职责,
12、设立举报 ,接受、协调和处置各基层网络管理单位工作中发现的或群众举报的涉及用工单位侵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合法权益的事件,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法律效劳,法律保障,保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至5月) 在整个专项整治期间,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定期听取汇报,并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专项整治完成后,领导小组将组织总结验收,并根据工作实绩视情做好全市性推广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流动人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担负起
13、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组与组之间,既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优势,又要信息互通加强配合和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加强纪律、狠抓落实。全体抽调参战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文明办事,严格请销假制度。各组长要认真按要求做好工作安排,加强领导和检查监督。全体同志要服从命令听指挥,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加班加点扎实工作,努力完成这次专项整治任务。 (四)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各整治组组长要注意掌握组内的工作进度、质量、遇到的突出问题及好人好事,每星期五下午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各小组组长准时到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中心会议室参加工作汇报会。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市公安局 街道办事处 市XX县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