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检察院三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检察院三篇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检察院 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建设进程,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要从以下方面提升自己,要求自己。首先,要充分认识政治建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政治建警的精神实质,要以务实的作风抓好政治建警工作的全面落实,规范好自身交往行为,落实好请示报告,全力改进工作作风,要对照规范交往行为规定的“二十个不准”查摆问题,列出清单,并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形成常态化措施。其次,以积极的心态和认真的态度贯彻落实好政治
2、建警,要按照市局政治建警的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规范自身交往行为开始,逐步实现不发生违法违纪、四个意识明显增强、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的政治建警工作目标。最后,要细化落实工作,将市局下达的精神真正的落到实处。一是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坚持上下功夫。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地位不动摇,坚持把政治建警置于首位,坚持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把践行党的宗旨作为核心内容,坚持把严守纪律作为基本要求,为确保党对警察队伍的绝对领导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二是思想政治工作要在落实上抓具体。牢牢抓住核心和关键,着力加强政工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政治机关统筹组织、各部门齐抓共
3、管、各负其责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提高党委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把握思想政治领域主动权的能力,不断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三是思想政治工作要在成效上求突破。立足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改进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就自身工作上而言,作为一名户籍民警,在坚持自身思想政治工作,把政治建警置于首位的同时,还要更好的为群众服务,要在第一时间了解并深入学习新的户籍相关政策,熟悉每一项业务,争取让群众少走路,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以服务群众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要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检察院
4、 2 日转星移,岁月如梭,弹指一挥间,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新形势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吹响号角,我们检察机关应该以新面貌、新成绩为祖国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人之忠也,犹鱼之渊也。”对党绝对忠诚,是政治原则、政治品质。要把对党的信仰深植于精神血脉中,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恪己修身,筑牢拒腐防线。二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服务为民的责任意识。要把服务理念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着力提升公正执法、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能力,使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群众合理期盼得到有效满足。面对
5、新形势、新问题,善于思,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干事本领。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只有紧绷纪律这根弦,从严管理才能有底气,才能取信于民。从严治检,紧盯当前检察队伍中存在的懒政怠政和作风松散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严格遵守工作流程,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检察院 3 一要讲政治,忠于党,体现出政法队伍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忠诚有信、坚守道义,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精髓。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一生的追求,也是政法机关的根本所在。对党忠诚,就要忠诚于党的信仰,自觉为实现党的理想信念
6、而奋斗。一名党员干部,只有把好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只有坚定了理想信念,才能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一名党的政法干警更是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各种思潮面前有定力和鉴别力,毫不动摇,忠于职守甘于平淡。二要守纪律,身干净,“打铁还需自身硬”。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强化纪律约束,做到“五个过硬”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我们党员同志除了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要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更是要“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我们要明白,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公平正义,就选择了清正廉洁,就选择了无私奉献!三要勇担当,有作为,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我们身为一名党员、一名检察人员,就要敢于扛起肩上的重任,激起奋发进取的状态,拿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敢于碰硬、敢于较真、敢于面对顽瘴痼疾,以刮骨疗毒的勇气自我革命、激浊扬清,不被各种杂音所扰,不被各种诱惑所困,不被各种艰险所阻,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创造不负使命、无愧人民的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