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老龄委工作方案 一、筹备召开市老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区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老龄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老龄工作任务。 二、全面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催促、指导各县、区开展老年人优待证办证工作,在办理自治区优待证过渡期间,做好政策衔接、宣传、解释工作及制定实施意见,确保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代市人民政府草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意见,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出台后,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三、认真做好高龄老人寿星津贴发放工作。市老龄办要做好百岁老人寿星津贴数据汇总工作,每个季度核实新增人
2、员,并按时发放津贴;定期或不定期催促检查各县(区)90-99周岁老人“寿星津贴发放工作。 四、抓好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工作。考察借鉴先进省、市的成功经验,建设功能齐全、管理先进的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加强与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市老年人活动中心性质定位及人员编制;积极措筹建设补助资金,弥补市财政装修工程资金缺口;催促代建单位按进度开展二期装修工程,保证活动中心按期交付使用。时间要求:活动中心作为市为民办实事工程,今年6月底前实现活动中心首期工程交付使用;下半年起,将依据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情况,催促代建单位开展二期装修工程。 五、适时调整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修改和完善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坚持联络员会议
3、制度。市老龄办将加强与委员单位XX县区区老龄办的联络、沟通、检查与协调,强化各委员单位的老龄工作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委员单位的功能作用;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委员单位联络员例会XX县区区老龄工作例会制度,认真履行好综合协调、检查催促的职能。 六、广泛开展老年文体及敬老活动。不定期组织老年艺术团下农村、社区或赴外地开展老年文体活动;2023年2023月组织全市老年人文艺汇演;不定期与市体育局、市老年体协共同举办各种老年球类比赛、老年书画活动;推动社区普遍开展群众性的老年人文化艺术、体育、科普、读书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敬老慰问活动。 七、继续开展创立全国(区)老龄工作
4、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按照创立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标准,继续抓好我市基层老龄工作示范点工作,在标准基层老龄社会组织、发挥老年人协会的积极作用、扩展老年人协会开展能力等方面上,加强指导、重点培育,认真总结创立经验,推广成功的做法,步夯实基层老龄工作根底,通过评选表彰工作,树立一批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 八、抓好老龄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和公益性宣传渠道,大力开展尊老敬老和老龄工作宣传教育,尤其是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气氛;继续抓好老年法宣传工作,检查、催促相关单位开展各种为老效劳工作,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处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九、继续组织开展“银龄行动。市老龄办将与市科协密切配合,引导、鼓励和支持老年知识分子、科技人才开展形式多样的援助活动,为“银龄行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同时,各县(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援助活动,使“银龄行动成为一项惠民工程。 十、配合做好“居家养老效劳工作。全年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居家养老效劳工作,提升居家养老效劳水平,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居家效劳。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