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工会平安监督检查制度 平安监督检查制度 1.目的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市府53号文件,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对高速分公司范围内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强化平安管理,及时发现平安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缺陷,以便有方案地制定纠正措施,确保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开展平安监督检查。 3.职责 3.1分公司安委会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实施检查; 3.2分公司各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范围和平安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平安检查。 4.工作程序4.1监督检查的重点 4.1.1法规和平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1.2平
2、安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4.1.3从业人员管理。 4.1.4平安宣传教育培训。 4.1.5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1.6车辆运行管理。 4.1.7设施设备的完整性与有效运行情况。 4.1.8平安管理各类资料及平安记录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4.2检查、监督的依据 a)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平安法律、法规要求。b)上级部门有关规定。c)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d)公司平安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等。 4.3监督检查的内容 a)是否建立平安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健全,平安责任目标是否明确到人。编写:王俊 范寿川 赵康明文件编号:ccj/1/zd36平安监督检查制度版本3.0第93页 b)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3、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 c)是否按规定召开平安会议、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平安根底资料是否齐全,台帐是否清楚。 d)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平安运行状态。 e)是否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f)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是否处于平安作业状态。 g)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平安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h)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i)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熟练使用。 j)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对
4、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采取措施。 k)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平安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演练,以及对演练后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修改完善。 l)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是否设置了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 m)车载gps监控管理系统运行及监管情况n)应急抢险物资储藏情况。 4.4监督检查的形式 4.3.1监督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a)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平安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平安责任制为重点,分公司根据不同阶段或平安管理需要,按月定期组织的检查和监督:分公司各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平安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b)日常检查
5、 日常检查是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重点设备设施和重点部位进行的日常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c)专项检查 专项平安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专项行动检查。 编写:王俊 范寿川 赵康明文件编号:ccj/1/zd36平安监督检查制度版本3.0第94页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 节日前检查主要是针对节日期间有关平安、治安、消防、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储藏、节日值班等进行的专项检查。 专项行动检查主要是针对政府及行业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 5、隐患整改及验证 5.1对各类平安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平安隐患,应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通知
6、被整改的部门,根据隐患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要求,并负责跟踪检查。 5.2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隐患部门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5.3事故隐患整改的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做到班组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上级,做到整改措施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反响。 6.要求 6.1各类平安检查,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对平安隐患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同时做好平安隐患通知和整改跟踪反响复查记录。 6.2分公司根据季节变化和节假日平安管理特点,针对重点路
7、段加强检查力度。 7.附那么 7.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上级平安管理法律、法规执行。 7.2本制度由分公司平安科负责解释。 8.附录 8.1日常综合平安检查目录ccj/jl/98.2平安检查记录ccj/jl/12023.3、路检路查登记表ccj/jl/118. 4、整改通知书隐患 ccj/jl/41编写:王俊 范寿川 赵康明 第二篇:企业食品平安日常监督检查制度1、开发区食品药品平安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一)食品药品平安日常监督检查的对象是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效劳及食用农产品经营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装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8、 (二)食品药品平安日常监督检查每次不少于二人,着装整齐、亮证执法。 (三)食品药品平安检查的重点内容: 1.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单位是否有无证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 2.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食品(药品)平安知识培训合格证,药店的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 3.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经营的各类食品药品、保健用品、化装品产品标识是否标准,有无超过保质期限(有效期限)、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的食品药品及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4.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标准、
9、程序及工艺流程要求。 5.清查上级部门下达及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药品。 6.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广揭发布行为。 7.检查食品药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发票及台帐记录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建立完整标准的检查监管档案。 (五)各社区食品药品平安协管员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平安日常巡查工作。对本企业内因巡查工作不力、失察、失职、渎职等导致食品药品平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开发区食品药品平安信息报告制度 (一)凡在本开发区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效劳、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涉及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平安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10、应遵守本制度。 (二)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食品平安法、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食品药品平安监管信息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效劳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发生质量事件、药害事件及药品不良反响事件、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平安事故。 (四)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报告,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对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五)食品药品事故信息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人)及报告时间、报告联
11、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六)对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瞒报、迟报、漏报、不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及时并有 突出奉献的,给予奖励。 3、开发区食品药品平安责任追究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企业食品药品平安协管员。 (二)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制度所指的食品药品平安责任,是指企业食品药品监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执行食品药品平安公务时,因成心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标准性文件,
12、造成一定后果需被追究的责任。 (四)食品药品平安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纪律处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监管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 2.发生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受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3.发生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干预食品药品平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食品药品平安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食品药品平安检查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6.其他与
13、食品药品平安相关的渎职失职行为。 (六)对责任人需被追究的责任,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或处分。 1.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小或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责令责任人书面检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分。 3.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由企业对责任人给予降职或开除处理。 (七)对较大或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需追究责任的,由企业根据开发区相关规定处分责任人。 (八)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开发区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一)事故管辖
14、。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 (二)事故报告。发生食品药品平安事故的单位、事故所在地的企业协管员和接收事故患者的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报告。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开发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县食品平安委员会报告; (三)救援处理。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接到食品药品平安事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置和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及时组织救治,控制事故现场,封存可疑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加工设备、工具容器,收集、保存、采集可疑中毒食物样品及中毒患者生物样品。在处置过程中及时上报阶段性报告。 (四)事故终结。事故处置终结后,企业负责任人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方法和今后改进意见,写出事故处理终结性报告,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及上级有关部门。 5、开发区企业食品药品平安协管员培训制度 (一)协管员在聘用期内必须按时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