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案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施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统筹解决风景区人口问题的总体目标;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阵地及根底建设;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多层次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领导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完善方案生育效劳体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方案生育政策、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党政领导责任制度和人口责
2、任目标考核制度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2322号、皖发20232218号和池发2023223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风景区新时期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现结合我山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筹解决风景区人口问题的总体目标 1、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发202322号、皖发20232218号、池发2023223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人口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突出工作重点,主攻薄弱环节,创新工作
3、机制,强化各项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对党和国家、对群众利益、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不懈地把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新时期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到202322年,全山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2023年全山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保持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在全市的先进行列,为实现风景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阵地及根底建设 3、不断完善方案生育效劳体系。将农村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纳入新农村
4、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加大乡(镇)效劳所、村(社区)效劳室建设的力度,力争到202322年,20230%的效劳所和20230%的效劳室根底设施、技术装备等硬件建设到达省级建设标准,以满足广阔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方案生育优质效劳需求。 4、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人口和方案生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技术效劳机构建设、经常性工作经费等落实到位。到202322年,全山人口和方案生育事业费到达年人均30元。 三、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5、坚持依法行政。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效劳、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方案生育行政执法负责制、过错追究制
5、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标准方案生育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标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确保社会抚养费依法、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坚决遏制政策外生育。切实做好人口和方案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 6、依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生育关心行动等活动为载体,促进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立严格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期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卫生、公安、工商、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从源头上对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监管,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加大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6、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简称“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和人员,必须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到位。 7、加强城镇和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效劳的要求,配齐配强社区计生工作队伍,完善办公和效劳条件,严格落实社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安、工商、建设、民政、卫生、劳动保障、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综合治理经常性协作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同宣传、同管理、同效劳、同考评原那么,切实落实社区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确保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纳入流入地管理范围。
7、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培训、登记、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和落实节育措施等相关工作。充分运用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省内工作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加强区域间联系与协调,从源头上加强对流出人口方案生育管理和效劳。 四、建立多层次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8、全面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方案生育政策。认真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依法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主动放弃再生育方案家庭一次性奖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增加一人份的份额。 9、普惠政策优先优惠于方案生育家庭。对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家庭独女户和方案生育双女户的女孩考生,在报考
8、本市、县(区)高中学校录取时,分别给予2023分和5分加分优惠;对考入全日制本科以上院校计生困难家庭独生子女,管委会优先给予救助,由教育、社保部门负责落实。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方案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就学救助等制度予以优先救助;对方案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和生育关心对象纳入农村大病救助范围,住院报销时不设起付线,由卫生、社保部门负责实施。对农村年度期内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方案生育两女户家庭、一女一男孩家庭,一次性分别给予202300元、500元的奖励,人口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例核算,每半年拨付一次;各部门各单位在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时,应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 2023、建立
9、和完善方案生育各项保险制度。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城乡养老保障体制和养老效劳机制,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方案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生育和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 五、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11、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配优配强人口计生委领导班子,配备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领导成员。成立方案生育协会,配备秘书长,落实专职人员。按规定配足乡镇人口计生办人员。组建村级(社区)方案生育办公室,由支部书记兼任主任。选备好村(社区)方案生育专干,实行“乡(镇)聘村(社区)用,县管档案、分级负担,享受村(社区)副职固定补贴待遇,并办理养老保险。方案生育专干由乡镇党委负责统一选聘,报人口计生部
10、门备案,并核发岗位合格证,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主要依据。 12、配齐站所医技人员。按规定配足方案生育效劳站专业技术人员,乡镇方案生育效劳所按人口数量和效劳区域面积核定人员编制,按要求配备执业(助理)医师和技术效劳人员。 13、注重培养和使用优秀方案生育干部。在党代表、评选先进工作者中,应有人口计生干部名额。对已连续3年及以上在乡(镇)计生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岗位上表现优秀且近3年该乡(镇)方案生育工作目标完成较好的,享受副科级待遇;如其继续在岗3年且所在乡(镇)方案生育工作目标完成较好的,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称职并征求人口计生委的意见,保存其副科级待遇。对长期担任人口计生部门领导职务
11、且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考虑提拔重用。 六、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 14、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凡未完成当年人口责任目标主要指标,年度综合考核被列入市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重点管理对象的,在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中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本单位干部、职工(含聘用制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在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或严重干扰考核评估行为的,均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该地、该部门、该单位及其人口计生部门参加综合性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其人口计生责任人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不得调动,不得评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连续2年未完成人口计生责任目标或综合治
12、理方案生育工作目标的,其方案生育责任人(任期不满两年的除外,下同)予以免职;连续两年被列入市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重点管理对象的,其人口计生责任人应引咎辞职;连续3年被列入市人口和方案生育重点管理对象的,对其人口计生责任人予以撤职。对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所联系的村(社区)计生工作严重滑波的,1年内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连续2年被乡(镇)“一票否决的村(社区)计生专干予以解聘。纪检、组织、监察、人事、人口计生部门每年要认真检查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的执行情况,并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一票否决的处理决定。 1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人口计生部门要将年度考核结果及时报送纪检监
13、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作为其考核干部政绩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提拔、任用干部及综合性评先评优时,应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对于违法生育的名人、富人和民营企业主等,必须依法给予处理,且不得担任社会荣誉职务,不得参与相关奖项评选。 16、建立方案生育工作奖励制度。人口和方案生育年度考核工作要按年度目标责任书规定,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优秀的,由管委会财政给予适当的奖励;并给予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和其他方案生育工作人员一次性奖励。管委会直属方案生育综合治理部门年度考核处于第一名的单位,由管委会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在全市连续2年受到市里
14、表彰,给予人口计生委一定的奖励。党工委、管委会按年度对在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乡、镇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奖励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领导 17、完善党政领导责任制度和人口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做好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好领导保障、综合治理、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问题。党工委、管委会每年与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之中。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将本地本部门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情况向党工委、管委会专题报告。 18、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相关政策操作方法,由人口和方案生育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