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察局民生工程检查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生工程实际,现制定县开展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实施民生工程,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的重大举措。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既是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也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作为今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的工作重点内容。 二、执法监察的内容和重点 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县监察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XX县区纪委
2、的部署要求,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发放“五保户供养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根本生活费和医疗保险费;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对城镇未参加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局部方案生育家庭,分别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奖励扶助;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落实城镇卫生效劳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建设任务;是否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3、,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否覆盖全县所有农村居民,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否全面实施等。 (二)加强对镇(场)政府XX县区直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镇(场)政府、县直有关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并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以及制度的落实情况如何,是否认真履行应尽的工作责任,有无失职渎职行为。 (三)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工程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拖欠,有无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工程资金问题;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
4、政资金问题;工程资金在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行为,发放或补助到人的工程资金是否存在发放现金的行为,是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社会化发放方法等,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工程进展和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镇(场)政府XX县区直有关主管部门工程进展的经济性、效果性、效能性,以及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任务是否按期完成等情况,有无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同时,对民生工程中涉及具体工程建设的,如农村饮水平安工程等建设和农村卫生效劳体系建设,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规划、程序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工程建设工程法人责任制、
5、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峻工验收制等。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监察局建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相关室、组协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镇(场)政府XX县区直主管部门要结合单位实际,尽快建立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所承担的民生工程的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既要催促业务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又要支持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既要注意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也要
6、注意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也要注意发现和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精心组织实施。整合督查资源,强化督查力度。按照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指挥部对我县各类工程工程建设实行综合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的总体要求,县监察局积极配合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指挥部认真开展综合督查,讲究督查方法,注重提高督查效果,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根据民生工程的工程安排,确定重点监督工程,会同工程实施主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民生工程任务的落实。 (四)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
7、严、从快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监察局设立专项举报 ( 号码:),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实施发生工程的举报和投诉。对以下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一是未严格执行补助和发放标准,应公开未公开,搞暗箱操作的;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政策措施,搞变通、打折扣的;三是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严重影响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的;四是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五是克扣、截留、挤占、挪用、拖欠、贪污工程资金的;六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搞以权谋私的;七是被省、市新闻媒体曝光的;八是未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在坚决纠正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注意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