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工委建设暂行意见 一、各单位应将贯彻意见与学习科学开展观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在职同志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主动领导,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本单位关工委的工作。要具体联系工作实际,对照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寻找差距,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要把学习贯彻文件的过程作为进一步推开工作的过程,充分发挥教育系统老同志的特殊优势,加强建设,努力探索关工委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全面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新时期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和完善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我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建立比较早,但开展不平衡,要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和健全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
2、三、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要有同级党政的领导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并明确分管领导,实行主任(或分管领导)负责制。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工作主体,开展工作。要把关工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和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关工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各单位应重视发动更多的老干部、老教师参加关工委工作,建立一支有一定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身体健康,愿意协助做好关工委工作的老干部、老教师队伍。倡导建立老年志愿者队伍,组成假设干个组,按照老同志的意愿、优势和专长,选择某些工作,以不增加老同志过多负担为原那么。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方式,配合学校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要主动依靠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开展工作,吸纳退协等社团作为团体成员参加关工委工作。 五、要按照意见要求,既充分调动教育战线老同志的积极性,又要珍爱和保护老同志的积极性。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同志,工作上支持老同志。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要向关工委传达通报,还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等等;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同志要给予表扬。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