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平安工作议事制度 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师生有健康的生命和健全的身体,创立一个平安的校园是学生成长、教师开展的必要条件,为此,平安工作应当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组织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平安工作的议事形式分为教师议事会和行政议事会两种。教师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平安工作年度方案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等;行政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平安工作管理措施,平安设备设施购置,平安工作考评方法,一般事故处理意见等。 二、学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平安工作行政议事会,每学期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平安工作教师议事会。 三、行政议事会和教师议事会的参与人有对平安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有反映意见和提出要求的权利,有对重大决定进行审议通过的权利。 四、行政议事会的决定或决议实行表决制,三分之二参与人通过,决定或决议表示形成。 五、教师议事会对重大决定和年度方案先进行讨论,在充分听取教师意见和建议的根底上审议通过。教师议事会和行政议事会形成的平安工作决定或决议,任何人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六、出现不平安事故,发现人、责任人或接收消息人应当果断处理,并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和校长报告情况。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向学校任何人报告事故时,接收消息人不得推辞,否那么将严重处理。 七、平安工作实行发言人制度,学校校长作为发言人负责向上级汇报平安工作,校长可以授权其他领导或人员向上级汇报平安工作和宣布平安工作任务。 八、假设发生不平安事故,责任人必须向行政议事会或教师议事会汇报事故的详细情况,以便作出处理决定。学校分管领导应当认真做好议事记录,收集平安工作过程资料,并标准存档。 泗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