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阳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那么 (2023年2月2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根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局部。 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根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广阔教职工的积极性,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规章制度、开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开展的
2、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对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的职称评定、评优选模、奖惩规定、校内收益分配原那么、方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公布施行。 教代会还应审议教职工绩效工资管理使用的原那么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重大事项。 教代会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长以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并可对被评议者奖惩提出建议意见。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校长人选的工作。 学校召开教代会,一般全年应至少召开二次以上,特殊情况也可增加次数。在时间安排上:第一次一般在一月份左右召开,第二次一般在7-9月份召开。 一、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由上届
3、工会会同学校党组织共同主持) 1、名额分配 代表人数一般占教职工总数的30%左右,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代表名额确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各选举科室级部。 2、代表的任期 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考虑到教代会与工代会同步召开,教代会代表的任期与工代会代表的任期相一致,以35年为宜,与教育工会批准的同届工会任期一致。 3、代表常任制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代表一经选举产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任职,无论教代会是开会还是闭会期间,代表始终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 4、代表的根本条件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均可中选教职工代表。 (1)坚持党的根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
4、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效劳,办事公正公正、作风正派。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7)具有大局意识,能够表达三者利益。 5、怎样选举教职工代表 教职工代表选举,由学校工会组织实施。学校工会提出代表选举方案,经党支部同意后,将代表名额以书面形式下达各选举组,以组为单位进行选举。选举时,先产生候选人,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会
5、议需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中选。代表选出后,由工会负责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选举的原始材料,由工会立卷保存并向全体教职工宣布结果。教代会、工代会合并召开,实行代表合一。 6、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义务: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
6、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高自身素质和民主管理能力。 (3)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5)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7、需要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1)选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的在编教职工。 (2)选出的代表是否享有公民权利。 (3)选出的代表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4)选举过程中有没有不正当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临时机构)或学校工会负责进行。 8、教职工代表培训 对教职工代表要进行权利义务,对教代会的性质地位、任务和职权,对教代会的程序,对教职工
7、代表的民主参与管理意识,需要不断地学习、提高,以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提高参与能力和水平。 9、教职工代表人数出现缺额怎么办 (1)教职工代表离职、退休或由于工作需要办理手续调离本单位,其代表资格应自行停止,由此而造成的缺额,原那么上应及时增补。 (2)教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校内部岗位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保存,并视为调入单位代表,由此而造成原选举组代表缺额,一般不再增补。 2023、如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更(撤)教职工代表 (1)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 (2)停薪留职、离开学校。 (3)长期出国、外借、病假、事假等,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 (4)经常无故不参加教代会活动。 更(撤)换代表,由原选举
8、组提出书面报告,送校工会,说明更(撤)换代表的姓名及原因,经学校工会调查核实同意后,再按民主程序进行,经原选举组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并表决,过半数同意有效,允许被更(撤)换者到会申辩。违法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应立即取消其代表资格,代表资格撤销造成的代表缺额,可按民主程序补足,撤销和补选代表结束后,经代表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11、哪些人可以作为列席代表 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和会议的需要,邀请一些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应为学校某些方面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员,如不是正式代表的校级和中层领导干部等,也可邀请局部离退休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列席代表人数一般不应超过代表的五分之一。列席代
9、表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教代会筹备 1、教代会大会筹备由谁承担 (1)以工会委员会为主,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共同承担。 (2)成立专门筹备组织,由党组织负责人负责,校工会以及校行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不管采取哪种形式,工会委员会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应当在筹备工作中起主要作用,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 2、教代会筹备工作的内容 (1)进行调查研究,为召开大会作准备。 (2)提出召开大会方案的建议,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主要议题,主要程序,选举代表方案等,报学校党组织同意。 (3)做好宣传发开工作,结合教代会大会议题,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教代会有关内容。 (4)组织教职工
10、代表选举,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培训。 (5)征集大会提案,并做好提案审查立案工作。 (6)准备教代会有关文件,包括起草,征求意见,文印、分发、传递等工作。 (7)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同意,提交大会预备会通过。 (8)安排布置会场,包括落实国旗、横幅、标语、音响、摄影等事项。 3、教代会议题 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是列入会议议程,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题目。 4、怎样确定议题 应当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以及教育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可以突出 一、二个中心议题。 教代会大会议题的建议,一般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在
1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提出来,工会在酝酿大会议题时,应当充分听取广阔教职工以及学校党、政领导意见,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经工会委员会或者教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最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 5、教代会议程 是大会讨论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和日期。议程的建议,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报学校党组织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 6、教代会提案 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程序的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局部。提案内容要实际、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
12、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效力的议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响。本次大会提案落实处理情况,在下一次大会上由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向教代会报告。 7、怎样征集提案 每次大会的提案,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开始征集,由学校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在征集提案前,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大会议题、提案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以及提案落实处理的程序等。向代表发出提案征集通知时,要明确提案的截止日期,并随发提案表。 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在提案截止期后,应立即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整理、审查和立案,在大会召开时报告大会提案
13、征集和立案情况。 8、处理和落实提案的程序 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负责提案处理工作。 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1)是否符合本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2)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3)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标准。对符合上述三点的可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要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立案。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一时还没条件解决的正确提案,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经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落实。大会闭幕后,工会或提案工
14、作小组会同学校党政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将提案表一份,送交实施部门,并催促该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方案、定人员、定进度。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经常对提案的执行情况催促检查,并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工会或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催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方案执行的,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这时,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解释。 反响。立案的提案,不管是已经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三、教代会召开 1、大会主席团是怎样产生的,有哪些人组成。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按民主集中制原那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一般校工会提出初步名单,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根底上,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进行民主协商,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选举或通过,可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方式,得票超过全体代表半数才能中选,不宜采取鼓掌通过的方法。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由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