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平安整治方案 为建设省级动物产地检疫示XX县区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县,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平安,根据县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平安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那么,以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平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平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产经营行为趋于标准,畜产品质量平安
2、水平稳中有升,全县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平安事件。 二、行动实施时间 集中整治行动时间自2023年6月20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到达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管理方法规定的备案规模标准的所有养殖场(小区),即,生猪养殖场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存栏50头以上;肉羊养殖场存栏200只以上;蛋鸡养殖场存栏2022只以上;肉鸡养殖场存栏3000只以上;养兔场存栏300只以上。养狐(貉、貂)场存栏300只以上;养鹿(鸵鸟)场常年存栏50只以上。肉鸡养殖小区存栏10000只以上。特别是列为各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小区)或曾得到国家工程资金支
3、持的养殖场(小区)以及规模较大的养殖场是这次检查整治的重点。 检查的重点内容: 1、查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是否建立养殖档案。 3、有无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无害化处理记录。 4、强制免疫情况。 5、畜禽标识佩戴是否100%。 6、出栏报检记录(动物检疫申报单或检疫申报受理单)。 7、瘦肉精等药残自行检测记录(溯源单)。 8、使用的饲料、兽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9、驻场技术效劳人员的资质及注册登记情况。 10、跨省引进种用动物是否审批和报验。 (二)、屠宰厂(场、点、户)。取得定点屠宰证书的屠宰厂(点)及未取得定点屠宰证书的屠宰场户。 检查的重点内容: 1、查动物防疫条件,
4、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定点屠宰厂(场点)是否具备检疫条件。 3、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无害化处理记录。 4、进厂(场)动物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及留存记录情况。 5、进厂(场)动物佩戴畜禽标识及回收情况。 6、猪(牛羊)的瘦肉精溯源单回收及企业自检记录。 7、屠宰检疫申报情况。 8、动物产品出厂(场点)出具检疫证明情况。 (三)、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环节。动物交易集贸市场、生鲜肉经营点户、储藏冷库仓库、动物及动物产品贩运等。 检查的重点内容: 1、动物防疫条件情况。 2、是否持有动物检疫证明。 3、检疫证明留存记录情况。 4、储藏冷库仓库的出库货物是否经过检疫。 5、进出库记录情况。 (
5、四)、饲料生产经营环节。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畜禽养殖场等。 检查的重点内容: 1、有无饲料生产许可证件。 2、生产所购原料及查验情况。 3、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及产品留样情况。 4、经营购销台账记录情况。 5、是否有“三无产品。 6、是否有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五)、兽药经营环节。兽药经营单位、畜禽养殖场。 检查的重点内容: 1、是否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及gsp证书。 2、进货和销货记录情况。 3、有无批准文号、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国家管理标准的产品。 4、有无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 5、是否有假兽药、劣兽药。 6、是否有原料药、人用药。 四、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分
6、所要把这次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平安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县所要抽调骨干力量组成集中整治行动执法队,重点查处各种违法案件,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行动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各分所要标准检疫出证行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线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以保证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效果。 (二)狠抓隐患排查。各分所要对所有监管对象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信息档案,及时更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拉网式检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
7、、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那么问题。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整改或查处。 (三)严查违法案件。对于应检疫而未检疫、经营病死动物、使用“瘦肉精、无证非法生产经营等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平安案件,要积极坚决打击。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 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遏制违法行为。发现一般违法行为如果不能立即查处的,可以采取抽检样品检测,拍照取证,先期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警告等措施固定证据,以利适时查处。 (四)标准执法行为。认真学习研究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分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做到认定违法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制作文
8、书标准。各分所也要做到日常检疫行为和日常监督巡查改正标准有序,有据可查。同时,严格执行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国家各项廉政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五)及时整理信息及档案记录。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与交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响情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对各单位监管执法档案记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集中整治行动执法队和各分所每周周一上午要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 内容总结(1)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平安整治方案 为建设省级动物产地检疫示XX县区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县,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平安,根据县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平安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2)(二)、屠宰厂(场、点、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