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设施维护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标准各相关部门按照正确的维修程序对设备进行维修,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二、范围适用于加油站质量体系覆盖范围内消防设备的维修。三、权责3.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正常维修和应急维修。3.2、平安管理人员:协助、配合工程技术部对消防设备进行正常维修和应急维修。四、定义4.1、正常维修(内部定义):指消防设备发生的缺乏以影响其正常运行的故障维修。如分机、模块、探测器等故障。4.2 、应急维修(内部定义):指消防设备发生的足以影响其正常运行的故障维修。如主机死机、警铃无法消音等故障。五、工作内容5.1、正常维修:5.2、当上述各部门所辖区域的消防设备发生故障时,该
2、管理处经理或主管的以工作任务联系单的形式发送给工程技术部经理,经理审核后依据权责范围发送给相关班组主管。5.3、班组主管在接到工作任务联系单后,在两小时内安排人员维修,需要材料时维修人员填写领料单,经主管签字确认后到仓库领料,在主管规定时间内维修完工,并填写消防设备设施维修记录。5.4、不能修理的由主管请示部门经理后请专门加油站修理,修好后由主管验收。5.5、应急维修:5.6、当消防设备发生突发性的严重故障时,该管理处值班人员可一方面直接联系工程技术部相关班组应急维修人员赶到现场抢修,另一方面报告该处主管人员并于维修工作完成之后,向工程技术部补发内部工作联系单。5.7、维修工作的验收由管理处运行主管执行,验收合格后在内部工作联系单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