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委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意见 一、切实增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艰苦卓绝的努力,我市经济社会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人们的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关系的调整、思想观念的碰撞等引发的矛盾更加复杂多样。同时,我市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开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国际金融危机引发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为我市的进一步开展既带来了严峻挑战,也带来了重大机遇。和谐的劳动关系与稳定的职工队伍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对于工会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2、二、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引导全市各级工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开展道路,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起来,夯实党的群众根底;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团结发动广阔职工与企业共克时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开展;逐步完善党和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维权格局,更好地发挥工会的“职工之家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党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工会特别是区、县级市总工会和基层工会建设,解决工会事业开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会效劳职工、效劳大局的效能。 三、激发职工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科学开展中的重要
3、作用 (一)坚持用科学开展观武装职工头脑。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群众的有效途径,在广阔职工中深入开展科学开展观主题教育活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广阔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职工。始终坚持贴近一线、贴近职工、贴近实际,引领职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改革意识,使我市职工队伍成为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成为推动科学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 (二)尊重职工的首创精神。支持工会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创造创造、节能减排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比赛的广泛性和实效
4、性。发动和组织职工紧紧围绕重大工程工程、重点开展产业、重要攻关任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视选树职工队伍典范,建立健全劳动模范培养选树、评比表彰和管理效劳机制,广泛调动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三)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支持工会催促企业履行对职工的培训义务,依法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协助工会创新职工技能素质培训的方式和载体,加大职工技能培训力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着力培养造就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队伍;针对局部职工待岗、转岗、失业等问题,与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协作,为困难职工、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实行
5、优先培训、优先介绍再就业。 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支持工会积极参与劳动关系政策法规的制定。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在充分听取工会意见的根底上,指导和推进职工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建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研究审议有关职工和工会权益的地方立法草案时要听取同级工会意见。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与同级工会的联系制度,吸收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涉及职工利益改革调整的主要领导机构,及时向工会通报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工作部署,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战略、开展规划和年度方案,研究制定与职工权益直接相关的政府规章、政策和措施时,要吸收工会代表参加并
6、听取工会意见。 (二)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的必然要求。要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完善由劳动保障部门、同级工会和企业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加强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通过三方协商及时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立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企业家组织通力合作,制定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的措施,提高企业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促使企业建立起劳资关系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推进落实以工资集体协
7、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协商制度。支持工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提高建制率,增强实效性;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催促引导企业建立新型的工资民主共决机制,逐步形成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调整的机制,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形成职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开展成果的和谐局面。 (五)切实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标准职代会程序,提高民主管理工作质量。依法加强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建设,最大程度地提高建制率。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标准化和法制化建设,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党政机关和各类事业
8、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民主管理,做好内部事务公开。要将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各项制度有机整合,形成相辅相成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 (六)加大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完善由劳动保障部门、司法部门和工会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支持工会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和调解劳动纠纷,加强行业性和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工会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七)完善平安生产、劳动法律法规的群众监督机制。支持工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平安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工会平安生产、劳动保护监
9、督检查三级网络体系,落实工会平安生产、劳动保护监督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平安生产、劳动保护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支持工会依法催促企业标准平安生产、劳动保护标准,纠正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工会下达的平安生产、劳动法律监督书,企业要重视并抓紧整改;不予整改的,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完善工会帮扶体系,不断提高工会为职工效劳的效能 (一)支持工会帮扶体系建设。提供资金和场地支持,建立完善市、区(县级市)、镇(街)三级工会帮扶体系,并将其纳入政府主导的公共效劳网络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与工会机制互联、功能互补、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体制。加大对区(县级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扶持力度,推进
10、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与劳动保障、民政、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在镇(街)探索建设困难职工帮扶指导站,将工会效劳体系建设纳入镇(街)和社区开展规划;在工会系统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工会工作开展需要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二)充分发挥工会的扶贫帮困作用。支持工会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好地实施促进再就业帮扶行动,实现市总工会劳动力市场与区(县级市)帮扶中心就业招聘信息的对接。支持工会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各类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加大对贫困临界线上困难职工群体的救助。 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群众根底 (一)完善工会组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形
11、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组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各区(县级市)成立“党建带工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工会组建工作,要把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考核指标体系的范畴,明确责任,统一规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市、区(县级市)的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在企业审批、年检、税收、劳动用工检查中,依照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催促企业成立工会。 (二)推进工会组织体制创新与开展。支持市总工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职工队伍变化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新型的产业工会,形成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关系顺畅的产业工会组织体系。有方案有步骤地在区(县级
12、市)推进行业工会建设,探索完善职业工会工作者管理机制与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镇(街)、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切实解决镇(街)工会干部配备和工作经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三)最广泛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全市各类经济组织要认真落实工会法和x市实施(工会法)方法,依法建立工会。对长期拒不建会或组建工会有难度的企业,上级工会应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工会要积极探索与不同群体特点相适应的入会和管理方式,简化基层工会成立和职工入会的审批程序,疏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入会渠道,促使流动会员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解决好劳务派遣工入会难问题,使工会组织建设与用工
13、形式多样化相适应。 (四)加强工会机关制度建设与作风建设。支持工会推进人民团体机关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制度、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度、提案工作制度、工作问责制度、重点工作评价制度和自下而上的逐级评价监督机制等,全面推行基层工会会务公开,加快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工会领导机关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效劳和指导,减少指令性的任务布置,同时加强工会信息化建设,提高上级工会效劳职工与基层工会的效能。 七、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着力营造工会工作的有利环境 (一)牢牢把握工会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时期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工会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
14、党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服从效劳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不断开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坚持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坚持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工运新秩序。切实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原那么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视和发挥工会党组在工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工会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健全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制度。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成效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内容。每届党委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
15、会工作会议,研究和指导工会工作。党委每年要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工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工会代表大会,党委分管领导要出席工会全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和活动。 (三)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市、区(县级市)总工会主席原那么上由市、区(县级市)委常委、人大常委会中的党员副职担任,并设常务副主席一名,按部门正职一级干部配备。镇(街)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配备参照以上原那么精神进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委。工会主席、副主席应依法按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工会主席是兼职的,要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市直副局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要选拔群众威
16、信高、组织能力强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工会主席。非国有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职期间,应享受一定的职务津贴。 (四)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要把工会机关干部的培养、任用、管理、交流纳入组织人事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党政干部交流序列,与党政机关干部通盘考虑。支持工会开展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在行业工会和局部大型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工会主席职业化,在镇(街)工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在社区工会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必要时上级工会可向基层工会选派工作人员。基层企业和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经济较兴旺、职工人数较多的中心镇和城市街道、社区要支持工会建立效劳中心,进一步加强工会协理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