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收费项目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标准行政收费管理,优化开展环境,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年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发2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局部收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市质监局等11个部门的45个收费项目见附件。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执行。各执收单位对市政府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逐项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变换名目设置新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废止本单位制定的涉及相关收费项目的文件,并将废止的文件名称、发文字号、收费项目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三、市财政、物价部门要按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注销公布取消收费项目的?收费许可证?,收缴有关收费票据,调整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从源头上防止有关单位不按规定取消收费或变相收费。 四、市监察、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要对取消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其非法所得一律没收上缴财政,并按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