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乡村振兴局近期工作要点 一、切实抓好帮扶政策优化调整工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现有帮扶政策进行争辩论证、优化调整。其中,对省、市相关已出台或有明确优化调整意见的帮扶政策,县直各有关牵头部门要认真比照上级最新政策要求,于月底前争辩出台我县具体政策及实施方案;对省、市目前还未出台或优化调整意见暂不明确的帮扶政策,县直各有关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省、市行业部门请示对接,结合我县实际谋划起草相关具体政策及实施方案;对省、市明确不再执行的相关帮扶政策,县直各有关牵头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指导乡镇做好工作连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
2、、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局、县残联等) 二、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档案工作。 一是抓好培训指导。依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要求,县档案局、县扶贫局和县档案馆要于4月底前抓好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的业务培训。县档案馆和县档案局要深化乡镇、村进行现场指导和催促检查,准时觉察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将形成的档案名目(含纸质名目和电子名目)报县档案馆;12月31日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扶贫
3、局和乡镇的脱贫攻坚档案要向县档案馆完成移交。各乡镇要于催促指导各村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村级精准扶贫档案一般由行政村集中统一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代为管理。(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各乡镇、村) 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抓好中心巡察反响问题整改工作。比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确保4月20日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做好相关整改材料的收集整理,切实做到佐证资料与整改措施、成效一一对应。(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二是抓好国家和省考核反响问题整改工作。严格依据县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担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实
4、化细化具体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于4月25日前报县扶贫局备案,5月2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村) 四、切实抓好稳岗就业及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关于稳岗就业工作。县人社局及各乡镇要进一步拓展外出务工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渠道,连续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的作用,强化“点对点“一站式等效劳,确保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到达或超过2023年底水平;要连续常态化开展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就业数据信息动态调整工作,每月20日24时前将就业地点、就业时间等最新数据录入系统,确保“账实相符。(责
5、任单位:各乡镇,县人社局、县扶贫局)。二是关于项目工作。截至目前,2023年中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批复已下达3个多月,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批也已下达1个多月。依据日常督查状况看,相较往年,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进度明显滞后。请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并依据扶贫项目管理要求,准时拨付资金。(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五、切实抓好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连接宣扬工作。 一是由县扶贫局牵头,准时总结全县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连接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并准时上报省扶贫办,力争在省扶贫开发简报中刊载推广我县相关工作;二是由县委宣扬部牵头,持续加强相关宣扬工作调度,严格落实通报调度工作机制,统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做好省级以上媒体对接,多措并举加大上稿力度,确保2023年全县上稿数量质量不减、档次位次不降。(责任单位:县委宣扬部、县扶贫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