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平安事故频发的两点反思 2022年2月5日的元宵节之夜,37条生命在北京xx县白河彩虹桥上消失了。2月15日xx省xx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截止15日17时,火灾造成53人死亡,71人受伤。2月15日,xx海宁发生特大火灾,造成40人死亡,4人受伤。 对于这些公共平安事故,我认为要在两个方面进行反思。一方面,政府要居安思危,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 从宪法的角度说,平安问题是人的根本权利,这里平安是个整体概念,从某种程度上讲,它既涉及个人,也涉及群体,当特种条件下群体出现事故的可能性更大,这都是应急预案必须深入考虑的。如果实实在在地想到公众平安,其应急预案就必须行之有效,而不是大而化之,更不
2、可将管理者的责任排除在外。 近年来国内频发的公共平安事故,虽涉及的省份不同,领域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在特重大事故中,人为原因是主因之一,是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失当造成的。 在现时代,考量一个政府的行为,不能仅看其廉洁与高效,最终还要看其是否“以人为本,因为生命与平安是人最根本的权利,任何漠视人的生命财产平安的管理目标都是枉然的,平安减灾应成为现代政府行政理念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也就是说,一个政府业绩的gdp再高,也不能因此而代之高平安性,任何事故灾害的扩大化都将从根本上减弱gdp的作用。所以政府要居安思危,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另一方面,就是要培训公众的逃生知识与技能。 大量灾害案例都说明,在灾害中遇难者除逃生遇到障碍外,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逃生知识以及因心理恐慌做出的错误判断,因此政府有义务让公众接受平安文化教育,并有义务为公众颁行和提供相应的演练时机。 作者系:xx市人民政府专家参谋团专家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