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那么要求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平安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那么,按违章论处。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
2、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平安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平安、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平安、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平安帽、平安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平安、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平安、
3、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催促检查。 4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平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平安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但凡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7生产管理、平安、技术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
4、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应有公用的平安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莅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 9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公司平安人员应定期检查这些防毒护具,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10一般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发放,不得拖延。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假设需要时可向责任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发放。11、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按时记载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和办理调转手续。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
5、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 12凡发给车间、工段、班组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丧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 13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失效后应报废。 1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实施平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平安鉴定证制度。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2能够有效地预防对人各个暴露部位的危害到达全面防护。 3必须符合平安要求,适用、美观、大方,使职工穿着舒适,佩戴使用方便,不阻碍作业活动。 4选用轻质材料,耐腐蚀,抗老化,对皮肤无刺激,各部、配件的吻合严密,牢固,经济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