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员会议制度 1、教研员会议为学科教研工作会议,由学科教研员负责召集。 2、会议召开须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定时间、定地点。 3、会议前要事先通知与会人员,下发开会通知,尽量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 4、教研员在开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各类下发材料提前到位,会前要有布置,议事时提案人要拿出方案,让到会人发表意见,主持人要根据民主集中制原那么,作好决策,重大问题可作适当调查研究后决策,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充分发表意见,防止开长会,重会议实效。 5、会议要作记录,参会人员也要作好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与会人员必须坚决服从、执行,不得延误。会议记录交教研室主任签字。 6、遵守会议纪律,即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关闭 。会议所作出的决定暂时不公开的不得传播会议内容或个人意见。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