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灭火器使用治理方法 为了加强和标准公司的消防平安治理工作,扑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GBJ14090)和有关法规的规定配置灭火器。第二条灭火器要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消防器材经销商店(厂家),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第三条1211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中的氟、氯碳化合物进入大气后会破坏大气臭氧层。因而,按照国家规定:在非必要场所禁止使用(配置)1211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第四条灭火器应当由专人治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并将灭火器的名称、型号、消费厂家、配置时间、配置部位、数量和维修情况进展登记。第五条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便于人们取用,不得阻碍平安疏散。a)手提式灭火器竖直向上,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铭牌必须朝外。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米。b)推车式灭火器不要设置在斜坡或地基不结实的地点。c)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防雨、防晒等保护措施。第六条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员工,要进展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以便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第七条对使用后的灭火器必须在二日内进展更换,保证完好有效。第八条本方法解释权归公司公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