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保密工作责任状 为加强我局保密管理工作,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工作意识和责任,有效地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党和国家秘密平安。做到保密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市商务粮食局与签订文件资料和计算机保密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加强文件资料保密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保密根底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催促各科室文件资料保密工作。 二、局机关各科室科长是文件资料保密管理第一责任人,管好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对科室的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负总责。 三、局机关各科室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市国保发202352号文件要求,抓好文件资料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保
2、密工作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2、严禁将文件资料及待签阅的文件资料存放在无人的办公桌上,必须放入保密文件柜中。 3、严禁将废旧文件资料、残废页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废旧文件资料当废品出售或擅自烧毁,各科室必须将需要处理销毁的废旧文件资料统一收存,并将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进行登记造册,经领导签字后放在指定的存放地点,进行统一销毁。 4、严禁涉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计算机与互联网或其它公共网络连接,实行专线、专机、专人管理,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严禁处理和传递内部涉密电子文件和信息。我局需上网公布的信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做好登记方能发布。 立状人签字: 受状人签字: 第
3、二篇:机关保密工作口诀机关保密工作口诀 保密工作要做好,保密法规要记牢。积极防范最重要,突出重点不能少。 要害部门是核心,相关制度要健全;要害部位是重点,保密措施是关键。齐心协力抓三防,人防物防和技防。使用涉密计算机,专人专管要登记。网络黑客与间谍,个人上网须提防;杀毒软件防火墙,口令补丁不可缺。信息介质种类多,公私混用应杜绝;携带外出需审批,报废销毁最科学。复印密件要审批,应按密级来管理。涉密文件及时办,私自存放惹麻烦。国家秘密最重要,商业秘密也要保。涉密人员责任重,保密守那么记心中。 第三篇:平安保密工作责任状平安保密工作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做好平安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确保国家秘密平安
4、和我院测绘成果数据的平安保密,落实领导干部平安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XX省地理国情监测遥感院与你本人(本状担责方)签订XX省地理国情监测遥感院下属科室负责人2023年平安保密工作责任状,藉以明确你2023年度所担平安保密领导工作责任。 一、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平安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平安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正确认识平安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高度的平安保密责任意识,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科室的平安保密工作。 二、科室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
5、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根底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和院相关平安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平安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把平安保密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科室要切实做到把平安保密工作与生产工作一起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同方案、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四、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密人员定期开展平安保密教育,确保宣传教育不留“盲区和“死角。 五、依照平安保密法规,科室要认真做好涉密计算机、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工作。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大对平安保密工作的防范力度,确保测绘成果数据保密平安,认真做好测绘成
6、果保密工作,包括: (一)在签订测绘生产合同、提交测绘成果时应与甲方(成果使用方包括局属各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书和测绘成果平安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提供需经院主要领导批准。 (二)计算机(含便携式)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三)要建立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建立登记制度,做到使用有记录。 (四)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计算机、光盘、u盘、硬盘等)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五)严禁擅自使用、移动或拆装他人的计算机。任何的硬件损坏必须写出损坏报告,说明损坏原因,不得擅自更换。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各类涉密信息设备维修、销毁时,必须经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制定专人负责,并进行清点、登记,建立维修
7、、销毁档案。 (六)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主动及时对新进人员签订平安保密协议书;对调离岗位的人员,及时清退涉密文件、资料、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等涉密载体,并与其签订平安保密承诺书。 六、科室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平安保密检查工作,同时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平安保密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和堵塞失泄密隐患和漏洞。 七、院对科室的平安保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平安保密规定,造成违反平安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责任状责任期内责任人离任或调离本岗位时,由继任者履行本责任状规定的各项责任。本责任状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责任期
8、为一年。 院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制度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制度 (试行)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区机关的机要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办公室设专职机要保密员一人,其它各部门设兼职机要保密人员一人,具体负责各部门的日常保密工作。保密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宣传工作,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的平安。 三、坚持执行机要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那么,文件收发由办公室指定保密工作
9、人员管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平安。 四、打字员要加强对秘密文件材料的管理,不宜公开的文件材料不得外放,也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打印核对的清样,油印的废纸应该及时销毁。 五、为保证机要文件能及时阅办,提高工作效率,送有关领导(部门)阅办的文件,应抓紧时间阅办,离开办公室应将机要文件退还保密管理员,以防止文件泄密,丧失。 六、机要文件不得带出办公室阅读,不得随意从文件夹中取出文件留用,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打印或复印。 七、“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不准翻印,不准扩大阅读 范围,不准私自抄写,如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要经发文部门负责人批准,上报机关“机密“秘密级文件,需要复印时,
10、必须经本局主管领导同意前方能复印,复印的文件要严格控制份数。并办理登记手续,复印件要和原文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八、各单位部门的计算机不能存储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资料。 九、禁止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严禁用普通 、明码电报、普通函件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第五篇。政府机关保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平安,保证我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方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 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11、。 第四条党委、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使所有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人员发现国家秘密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举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六条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党委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明确一名主任分工负责。配备专职保密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保密工作由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同时设兼职保密干事。各级保密组织的成员和各单位的保密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增补,使之健全。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的
12、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保密委和同级党委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规定。 (二)、制定修订学院的保密规章制度及工作方案,催促、指导所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开展保密宣传和保密检查,及时总结和借鉴保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单位或部门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密、泄密事件者,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通报,直至报请惩罚。 (四)、负责审定我镇的定密、调密范围和工程,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平安。 (五)、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的涉外、科技、机要、通信、宣传报道、会议、文书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国家秘密确实定、变更和解密 第九条国家秘密确
13、实定 (一)、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另发、以下简称“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二)、镇党委、政府依照规定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知悉人员,同时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四)、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请示上级保密部门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即时变更。 第十条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延长或缩短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也可以由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一条定密工作的承办、审核
14、、批准密级确实定由涉及秘密的相关业务部室制定人员具体承办,部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办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保密办公室应建立台帐制度,及时纪录各处室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十五条所有秘密载体,均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据为私有。工作需要,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涉密人员工作变动或退休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属于绝密事项的秘密载体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限定直接需要部门的有关人员或专人使用。 第十七条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十九条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保密办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镇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