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国企改革的几点思考 国企改革重心应当转变对国企改革的思考 从国企改革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实际上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拯救国企运动。国家要把国企从低效率高亏损的深渊中拯救出来。纵观整个改革过程,改革的主题无非是“搞活国企。实而国家在这场改革中运用的手段,其实可以归结为“放权让利四字。即让企业有时机享有局部利润,从而鼓励企业改善经营,提高业绩。国家放弃了对企业利润的独占,改为与企业共享利润。于此同时,国家对企业的控制全面从经营层面撤出,而赋予企业充分的自主经营权。这样做的目的都在于以一种权利和利益的刺激、鼓励企业。我觉得这场改革带有一种“私有化的色彩。这场改革令企业可以自己把握自己
2、的经营活动,自己有权利享有自己的经营利润。这么一来,国企的经营模式就越来越和私营企业靠拢了。毋庸置疑,国企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尽管现在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内仍然有诸多问题,我们还是不能否认国企改革的成绩,至少它真的把国企给救活了。 现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仍然剧烈。每年的两会里,都少不了对国企改革的探讨。的却,30年来的国企改革留下了一系列的问题,而且改革到了深水区,也遇到了不少阻力。然而纵观种种对改革的争论,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的观点都聚焦在“如何进一步搞活国企这个问题上。这个问题固然重要,而且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但是,我觉得,在现今的阶段,在现今的历史条件下,国企改革的着眼点应该转变。
3、我们除了关注怎么搞活国企之外,更应该回到一个本体论的问题“国有上来。这是关乎国企为何而存在的问题。我觉得,我们现行应该更加关注国有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关注国有企业的经营成果如何让全体国民共享。 如今,“搞活国企已不应成为我们关注的唯一焦点。现在的历史环境已经和30年前完全不同了。30年前,国企严重亏损,没有活力,处在了崩溃的边缘,这时倾尽全力拯救国企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完全正确。当时国企面临的问题是生死存亡的问题。但是,30年后的今天,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了。经过30年艰苦卓绝的改革,国企面临的形势大大改观。国企的经营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实力也日益增强(至少一些大型垄断性国有企业是如此)。现在,生存
4、问题已经不是一个迫切的问题了。我们应该关注另一些更加现实更加深层的问题。 国有企业的经营成果在社会共享的问题长期以来被人们所无视。长期以来,我们只注重生产资料的国有化。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生产资料的非私有。我们习惯性地去关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却很少去关注生产成果的分配问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在工业领域的公有制经济,是通过铲除私有制的革命和改革活动建立起来的。然而,在很长的历史阶段,我们犯了“为公有制而公有制、“为国有而国有的观念性错误。事实上,公有制和国有化本身不是目的,只是达成目的的手段。从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理论的角度出发,公有或国有的最终目的在于消除剥削、消除不公平、全
5、民自由开展。而公有制的最初出发点也就是要扭转开展资料、机遇和开展成果享有权被少数人独占的局面。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不仅要表达在生产资料的全民共有,还要表达在共有资本的增值局部由全民共享。因为公有制指向的普遍公平和共同富裕。国有资本经营成果由全社会共享,这个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专利,许多兴旺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在做这个,而且要比我们做得还要好,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因此,如果现在在国企改革的问题上还死死地盯着“搞好搞活,就显得目光短浅了。 我觉得在国企经营成果共享这个方面,现在存在着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国企的利润如何分配的问题。另一个那么是公益性领域的垄断企业如何增进公众福祉的问题。 我认为,国企在
6、把利润奉献给社会这一点上做得不够。在改革开放之前,国企的所有利润都上缴国家。因此,在当时不存在国企让不让利于社会的问题。但是自从国企改革开始之后,这个问题也就出现了。国家让利给国企,国企有了一局部可以自己支配的利润。这样做的初衷是鼓励企业,促进企业改善业绩。这种做法无可厚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值得提倡,同时成效也十分显著。但这里出现一个问题,企业的利润中,应该拿多少给国家,留多少给企业呢。在过去,我们只考虑了“给企业留多少利润可以最好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而无视了“国企为国家上缴多少利润可以使国企的社会效益最大化。所以现在,我们看到许多国企,至少是垄断行业中的大型国企,越做越大,利润越来越丰厚
7、,但是上缴财政的比例却很小。这就相当于占据了公有的资源资本和最关键的行业,赚到的钱却不拿出来分。根据202223年出台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方法,资源型国企上缴利润的2023%,一般竞争性国企上缴5%。然而从数字上看,比起央企的巨额利润,这个比例未免太微缺乏道了。在很多兴旺的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利润当中的1/3要上缴,在法国,利润上缴的比率更是到达了1/2。我认为,如果国民无法从国企的经营成果中分一杯羹,那么国企占据着丰富的资源和得天独厚的竞争地位,背后又有政权的支持,实际上就和官僚资本主义企业没有什么区别了。 除了利润分配的问题,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垄断性国企在垄断经营
8、的过程中,怎么增加公众福利,或者更根本地,如何使公众利益不受垄断势力的侵害。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解释“十二五规划时提出,国企正在向两个方向集中,形成了两类国企,一类是为国民经济开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保障的企业,另一类是提升国家产业竞争力的企业。他解释说,第一类企业是具有公益性的企业,例如石油石化、电力、通信、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领域的企业。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像电力、供水这些行业,有很大的正的外部性,竞争反而不利于行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由少数甚至单一的厂家进入这些领域更加有效率。但是,经济学原理又告诉我们,在没有管束的条件下,垄断经营会导致更高的市场价格,更少的产量和社会福利的净流失。所以,这
9、里就有一个矛盾。在这些保障性领域中,兴旺国家的做法是加强对垄断企业的管束,特别是价格管束。这种管束可以在不改变垄断经营格局的前提下,令价格降低到竞争市场的水平。但是在我国,这种管束并不十分有效。我觉得问题的症结在于我国缺乏一种“外部监督的机制。长期以来,我国的监管体制都转不出“自己监督自己的怪圈,相当于在球场上既当裁判又当球员。国企的主要监督者是政府,而国企的直接所有人和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又是政府。我们又怎么可以指望政府自己牺牲自己的利益,自己切断自己的财路呢。这就注定了政府对垄断性行业的约束是有限的。最近,油价上涨的新闻又充满着报刊、网站。前一段时间,广州自来水涨价问题引起了热议。但是,在公共性公益性产品的定价问题上,老百姓的发言权依然有限,普罗群众仍然躺在砧板上,任由垄断势力宰割。在国企改革的进程中,我们是否应该考虑一下对体制进行革新,在监督体系中建立独立于政府之外、贴近社会公众利益而又掌握实质性监督权的机构呢。我们是否应该考虑一下从体制入手,切实保障公民权益呢。这些都是国有企业改革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