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残儿鉴定标准 鸡人口计生委字20222334号 XX市人口计生委关于下发XX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农垦牡丹江分局计生办: 为了加强全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依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方法和我市实际,制定了XX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市人口方案生育委员会 主题词:科技 病残儿鉴定标准 通知 XX市人口方案生育委员会 202223年11月2日印发 校对人:岳勇 共印15份XX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我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依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方法和XX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
2、标准,(黑人口发(2023)21号),本着公开、透明的原那么,制定我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标准: 一、鉴定组织的组成及工作方式 (一)市级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建立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聘请认真负责、秉公办事、技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热心人口和方案生育事业,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每次集中鉴定前,根据申请鉴定的数量和病种的分类,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数名组成鉴定组。鉴定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鉴定组在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履行规定的职责。病残儿医学鉴定专家在鉴定期间履行职责。非鉴定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意见不作为病残儿医学鉴定
3、的依据。鉴定组确定的有关辅助检查工程,应在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 (二)成立病残儿医学鉴定监审小组。成员由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病残儿医学鉴定监审组在鉴定前召开会议,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合格后可参加鉴定,并在鉴定时进行全程监督。 (四)鉴定工作由组长和副组长主持。鉴定诊断、鉴定结论必须由鉴定组、监审组集体讨论作出。有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参加鉴定的成员应当在鉴定结论上署名,并加盖鉴定专用章。 (五)市级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于30个工作日内,将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发给县(市、区)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 二、申
4、报材料与初审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按以下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有关病史资料及县(市、区)以上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二)单位或村(居)委会初步审核。单位或村(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示一周,没有群众举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 (三)乡(镇、街道)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等调查,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
5、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县(市、区)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 (四)县(市、区)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可靠,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市级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 (五)材料申报时限为上半年5月末截止,下半年11月末截止,过期不予受理。 三、鉴定时间 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二次鉴定。 四、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监审小组成员 3组长:张雪竹(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副组长:周喜春(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刘兆峰(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一波(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淑芳(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 成员:岳勇(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科长) 赵淑梅(市人口计生委法规科科长)王伟(市人口计生委开展规划科科长)关丽姝(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孙长生(市人口计生委纪检员)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