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统计局行风监督制度 市统计局行风监督制度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践行“三个代表,切实履行统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在统计工作中,应该严明法纪,秉公办事,勤俭节约,自觉抵抗种种不正之风,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正确运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 二、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办事制度,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对统计调查工程许可的审批和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各项收费的标准等内容,都必须按阅办程序及规定时限办理,严禁批人情地,减免人情费。同时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局各业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坚持原那么,廉洁从政,不得借助手中权力和工作之便吃、
2、拿、卡、要,以地谋私;不得拉关系,讲人情,拿政策原那么作交易;坚决防止和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弄权渎职行为。 四、严禁赌博、酗酒、进营业性舞厅,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向全系统通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提供高效率、快节奏的机关工作作风,反对拖拉、怠工的消极行为,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必须按期完成。 六、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禁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切实加强对会议预决算、客饭招待、公物购置等大宗支出的严格审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严禁用公款旅游玩乐、请客送礼、乱发实物。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办事要严格经费标准,不得铺张浪费。 七、领导干部和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那么,
3、率先垂范,带头反腐倡廉,不搞特殊化,为干部职工作出表率。 八、强化廉政监督制约机制。局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举报箱、廉政建设公开栏、廉政举报 。要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问题。 九、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对全局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副局长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工作单位的廉政建设负直接的管理责任;当事人因违反廉政纪律被处理的,其所在的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要依次负连带责任。 十、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不定期的对财务有无乱收乱支、统计执法及有关业务工作中有无吃、拿、卡、要及乱收费等问题,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局机关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十二、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各科室要定期汇报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每半年组织检查评比一次,并将检查评比结果作为年终总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