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思考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以从事专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为主体,自愿以产品、资金、信息、技术、设备、土地、管理为纽带,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维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其成员的收入,实行互助合作和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对内实行效劳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近年来,随着农业市场化、标准化、外向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蓬勃开展。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开展到个,其中,专业合作社个,专业协会个(含个劳动力转移协会);入会成员.万人,带动农户.万户;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创利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广泛建立和快速开展,对深化
2、农村改革、开展市场农业以及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等,都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全面审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开展现状,我们也看到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运作不够标准。合作经济组织经过民政、农经部门登记的只有个,占总数的.;多数为松散型的,未能结成紧密的经营共同体;绝大多数未实行“二次分配,社(会)员不能享受加工流通增值局部的利润。二是效劳功能不强。根本停留在信息、技术以及帮助成员销售上,不具备直接经营和开展产加销一体化效劳的能力,因而收益甚少;没有必要的公积金和风险基金,开展后劲缺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三是官办色彩较浓。相当数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村干部任负责人,未能充分表达了“民办、民管、民
3、受益的原那么,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往往求稳,怕冒风险,拓展市场的主动性不够。四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人才相对缺乏。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开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开展,必须坚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着眼于培强农业市场主体、应对国际市场竞争,采取一系列更富操作性的措施。 强化指导,促进合作经济组织标准化。充分发挥农经部门的职能作用,重点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制定标准的章程,明确组织机构、合作内容、运作方式、分配制度与监督管
4、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与要求;制定生产方案,定期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效劳;建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制度,提高自身开展和防范市场风险能力,促使合作经济组织在标准化的轨道上不断开展壮大。同时,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正确处理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技部门以及龙头企业的关系,保证正常运转。 培植典型,扩大示范带动效应。选择运作较好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完善运行机制的根底上,着重引导其以销售、品牌创立以及农产品深加工为开展方向;在内部合作上,加强资本合作,实行联合经营,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外部合作上,主动与龙头企业“联姻,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真正发挥组织成员与龙头企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5、模式,并实行“二次分配,让组织成员分享加工、流通增值利润,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吸引更多的农户自愿参加合作经济组织,吸引其它合作经济组织自觉借鉴学习,发挥成功典型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抓好培训,培养好的领头人。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否正常运转、能否开展壮大,关键在于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的素质,尤其是负责人的素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不仅要有心系成员的品德,而且要懂技术、善经营,有驾驭市场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组织经营者。因此,农经部门要有方案地组织各种类型的培训班,邀请专家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实施培训,重点讲授互助合作、市场营销、经营管理以及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有重点地组织一些观摩活动,拓宽他们的视野,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掌握真本领,带着社(会)员共同建设好自己的合作组织。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