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杉木桥乡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 综治维稳中心例会制度 1、乡综治维稳中心每月1日召开例会。 2、参加人员有维稳中心主任、副主任、成员等全体组成人员。 3、会议内容主要包括。综治、信访、司法等工作,研究本乡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和维护稳定工作,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 4、会议由综治维稳中心主任主持召开,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5、例会形成会议记录,作为工作考核和督查依据。 6、特殊情况,维稳中心可随时召集全体人员开会研究,处置突发事件。 村、单位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制度1、坚持每月15日统一召开各村、单位工作例会,定期对辖区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进行摸排,争取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处理。 2、村坚持
2、每周召开一次两委班子、信访信息员、人民调解员参加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定期排查,做到发现及时,及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 工作汇报制度一、综治维稳中心实行月例会制度。 二、维稳中心主任定期听取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负责人有关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汇报。 三、维稳中心主任对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等单位汇报情况进行总结。 四、维稳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维稳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五、遇到突发事件,维稳中心应立即向乡主要领导人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处理情况,听取主要领导人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集中办公制度 一、综治维稳中心实行定期集中办公制度,具体时间由中心办公室
3、确定。 二、集中办公由乡分管政法综治领导主持,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法律效劳所及涉案单位负责人参加,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参与。 三、主要议程 1、根据中心办公室梳理出的各类影响稳定的隐患问题逐一分析会审。 2、由涉案单位汇报案件处理情况,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领导审阅。 3、根据不同情况对问题突出的村和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 4、乡维稳中心办公室跟踪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事宜尽快落到位。 信息通报制度 一、乡综治维稳中心内部实行定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共享信息资源。 二、信息通报的内容包括。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
4、综治维稳中心将对信息通报情况进行梳理,明确专人负责。 联动监督机制 一、乡综治维稳中心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二、在遇到重大或重点工作时,综治维稳中心要整体联动,共同分析、共同研究、共同解决。 三、日常工作要加强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协作。 四、对综治维稳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处理,并自始至终催促办结。 接待首问制度 一、凡来乡维稳中心办事或来访的群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有责任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提供效劳。 二、凡来电、来信联系的,第一位接电、接信的工作人员为首位责任人,应
5、为将来电、来信情况记录在案,并转交具体经办人员。 三、来信、来电、来访询问事项,职权范围内的应予热情告之。不属于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转告有关人员,限时答复。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属于维稳中心职权范围的,应做出相应解释或告知其他途径。 四、首问责任制由乡维稳中心办公室负责催促检查,接受来访群众的投诉。 问责制度 一、为强化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问责制度。 二、问责制应坚持凡事必有结果的原那么,结果与责任相适应的原那么。 三、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维稳中心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问责方式1、限期整改 2、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3、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对处理中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及责任单位为问责对象。 六、对久拖不决的案件定期通报并实施问责。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