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一、医院环境卫生由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每天全院巡查卫生二次。 二、每周发放科室卫生调查问卷一次,收集反响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进行卫生评比一次。 三、医院环境整齐、安静、平安,院内无乱搭、乱建、放堆放杂物现象。 四、车辆、自行车按规定停放。 五、院区内标志清晰,病区内设有安静、禁烟标志。 六、有严格的探视制度。 七、医院环境清洁卫生要求: 1、楼道、楼梯、走道、窗台栏杆扶手的地外表、接缝、角落、边线、园林绿化地等每天清洁一次,窗台玻璃每周清洁一次,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 2、天花板、灯具、消防栓、指示牌、标识定期除尘和清洁。 3、医院内所有洗手间每天清洁3次,
2、保持洗手盆及座厕清洁明亮,并做好地面防滑工作,定期投放消毒药物、空气清新剂,确保无异味。 4、医院内保持路面干净,全天候有人清扫地面,宣传栏、标识牌等每二天擦拭一次。 5、医院内设置垃圾桶,每日清理二次,保持垃圾桶周围干净,桶内外无污迹、无异味、无蚊蝇。 6、定期检查沙井,及时清淘疏通;化粪池定期检查,防止堵塞。 7、天台、屋面每周清扫一次,无垃圾堆放,防止积水。 8、定期(每月一次)灭杀蚊、蝇、鼠、蟑,确保无滋生源。顶峰期相应增加次数。 医院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一、医院园林绿化由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医院环境清洁卫生,绿化占地面积达30%以上。 三、各种花草树木成活率达20230%。
3、四、草地无石头、纸屑、垃圾等杂物。 五、草地不被恶意践踏、破坏、发现情况要及时制止,一旦损坏要及时补种,使草地完整率达98%以上。 六、适时剪草和除草,保持草地平整、美观。 七、定期剪枝、整形、保持花木生长量适当,满足园林功能要求及其生长特性,景观丰富多彩。 八、适时对花木进行培土,树木涂白、防风害、防日照等工作,对受损或倾倒花木及时修补。 九、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那么进行防治,保持花木生长健壮,枝叶茂盛。 第二篇:医院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制度xx卫生院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制度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以下行为: 1、不准随地
4、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不准在工作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不准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5、。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尊重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分。 第三篇:公司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制度公司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创立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公司环境卫生、绿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6、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后勤部及全体员工3.0职责 宣传保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保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4.0内容 4.1公司环境卫生管理 4.1.1公司公共区域(办公楼大厅、过道、办公楼广场、主次干道、篮球场、公共绿地、职工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由后勤部行政科环卫绿化组负责。 4.1.2公司公共部位设制的宣传栏、公告栏、橱窗、广告牌、标语牌等,由设制、使用部门负责清扫保洁。 4.1.3公司二级单位要对本部门卫生责任区进行清扫,不留卫生死角。 4.1.4基建、建筑物维修施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堆放建筑用料,严禁在公司内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 4.1.5水、电
7、管网施工挖沟,要做到完工后夯实砸平,恢复原样。 4.1.6对清理下水道的污物浊泥应及时清走,不能堆积隔夜。 4.1.7禁止在公司内道路旁或者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垃圾扫入道路旁边及水沟内;禁止在公司内燃烧垃圾、杂物和树叶等;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及各种废弃物。 4.1.8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只能在指定的宣传栏上张贴,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构筑物、橱窗、指示牌上张贴。 4.1.9环卫绿化组要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蚊、蝇、鼠等病虫害。 4.1.2023公司内的经济实体、商业网点(小卖部)等所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清理。
8、4.1.11基建筑施工单位在公司内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洒落和泄漏。 4.1.12各生产分厂产生的含有放射性、污染性、易燃易爆和其它有害物质的固(液)体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遗弃和排放。 4.2公司环境绿化管理 4.2.1环卫绿化组负责对公司内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绿化草地的绿化、管理养护。 4.2.2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占用绿地或改变其性质,不得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和植被。因公司根本建设需要占用绿地的,应当限于批准的该工程施工设施区域内。 4.2.3严禁公司任何二级单位或个人实施以下行为: 4.2.3.1在公
9、共绿地、园林景点内擅自移伐树木、毁林种植、垦地种菜。 4.2.3.2在绿地内堆放杂物,损毁花木。 4.2.3.3在树木上钉挂、刻画、缠绕铁丝、设置广告牌。 4.2.3.4在绿地内搭建筑物、圈围树木、摘花采果、采收种条、挖掘苗木。 4.2.3.5往绿地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 4.3奖惩方法 4.3.1凡有以下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奉献大小,分别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5.3.1.1期末卫生综合评定前三名,分别给予单位和责任人不同档次的奖励。 4.3.1.2模范维护公司环境卫生设施及公共设施,大胆管理,勇于纠正违章行为,同破坏公共设施等作斗争者。 4.3.2对违反本方法规定,有以下行
10、为之一者,由后勤管理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给予处分: 4.3.2.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4.3.2.2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或随意弃置的; 4.3.2.3在建筑物、构筑物、地面设施、树干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 4.3.2.4随意倾倒废弃物的; 4.3.2.5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4.3.2.6运输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货物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4.3.2.7盗窃、占用、迁移、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4.3.2.8不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4.3.2.9燃烧
11、树叶和废弃物的; 4.3.2.2023随意弃置有毒有害垃圾的。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应予处分的,由后勤管理部门依本管理方法实施处分。 第四篇:卫生绿化管理制度卫生绿化管理制度 卫生绿化管理制度 一、经常保护库区的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储粮环境,合理规划绿化区域,美化库区,为建立文明仓区奠定根底。 二、建立卫生区包干,定区域,定人员,结合“四无粮仓检查,切实做好仓区的清卫工作,仓区严禁堆放杂物,保护道路平坦通畅,及时清理基建废料及垃圾,明沟和排水 道要定期疏浚。 三、坚持仓区天天一小扫,七天一大扫,半月彻底扫,一年一次粉刷白化,包括防潮沥青的涂刷,仓内坚持出一仓清一仓,消毒一仓。 四、厕所、洗刷间各科
12、室轮流天天清扫,责任到人,保护清洁。 五、绿化区域要专人负责,花木草坪要精心培育,定期施肥、浇灌,努力提高花木草坪的成活率,平时做好防病防虫除草工作,越冬前要有防寒过冬的措施。 六、花坛要经常保护清洁、整齐,严禁在花坛上堆放杂物,绿化区的花木要定期修剪,专门造型,严禁攀折,为造就一个花园式仓区而努力。 卫生绿化管理制度完毕。 第五篇: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井然有序、宁静平安、整洁清新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实现校园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结合高校物业标准化校园环境标准,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单位、各住户(包括在校
13、区内施工的单位,下同)必须对所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定期进行清扫,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第二条各单位、各住户必须将垃圾倒入垃圾桶(箱)内,严禁随处乱倒,杜绝燃烧垃圾、树叶等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第三条垃圾要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车辆不得沿途抛撒,保持垃圾台(箱)周围干净。垃圾箱和果皮箱要保持外表整洁。 第四条禁止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杂物,严禁向楼下泼水、投扔垃圾杂物。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要保护环卫设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在各种建筑物、各种设施及树木上刻画、张贴。 第六条校园内道路、绿地、花坛及所有公共场所不准随意建造棚房、栅栏和堆放杂物,不准在电线杆上、树上、墙上张贴标语、广告、启事等。 第七
14、条校园内以及家属区的所有树木和绿地,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砍伐树木和占用。有碍供电及电讯线路的树木,由中心统一砍伐和修剪。 第八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垒挡墙、圈地、盖房、种菜;严禁饲养各种家畜家禽,养鸽需有信鸽协会证明,并不得影响周围卫生。 第九条凡在校园内施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及学校有关建筑施工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不允许乱搭乱建、胡乱堆放材料,运输车辆不得沿途撒料、漏料,残土废渣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在施工场地设置护栏、挡板及警示标志,竣工后对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和平整。任何施工单位不得在道路上搅拌水泥、制作水泥预制件。 第十条凡在校内(含家属区)施工的单位,施工前须到物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做好除“四害工作。 第十二条凡居住在家属区的住户,必须按规定缴纳垃圾清洁费。第十三条家属区宿舍住户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在施工结束后一周内自行去除。 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