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水保护指导方案 为依法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保护我区地下水资源,实现“山水、泉城XX县区的开展目标,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XX县区规划范围内和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经营场所的自备井实施关停封闭。现就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那么、范围和目标 本着统一管理、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严格保护、防止污染、节约资源、集中整治、注重实效的原那么,依照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法和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法规定,一是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敷设区域(东至济菏高速公路,西至窑头村,南至苏庄山口,北至平安北路)的所有自备井进行全面清查,除因特殊需要,经批
2、准保存(安装取水计量仪表)外,一律予以封闭。二是将城市规划五大片区范围内,但凡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的自备井进行清查,对其取水井口安装取水计量仪表。严格落实取水许可证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资源的行为,使地下水资源得到切实保护,合理开发,有序利用。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关停封闭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督查组、执法组和宣传组。综合组由区水务局牵头,自来水效劳中心参加,负责自备井的调查摸底、受理举报、信息汇总反响,查处非法取水,制定实施封井技术措施。督查组由区监察局牵头,负责对封闭自备井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进行监察和督查。执法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执法局参加,负责清
3、查和封井工作中的秩序维护工作。水质化验组由区卫生局负责,对自备井饮用水进行化验,确定是否符合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凡不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一律封闭。宣传组由区广电局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及时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工作气氛。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5月8日至6月8日) 1、区政府召开发动会议,安排部署封井工作,发布区政府封井工作的通告,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舆论气氛。 2、摸底调查,把自备井的数量、井位、井径、井深、井主等进行登记,并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需关停封闭的自备井。 (二)封井阶段(6月9日至7月10日) 1、由区清查封闭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4、封井名单,下达封井通知书。 2、由区自来水效劳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与自备井户主按照接水管理方法制定供水方案。5月9日前经批准、办证开采的自备井,因特殊情况不能撤除的,由自来水效劳中心安装水表,按流量计量交纳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对无批准手续,无序乱采的自备井,严格封井。 3、自备井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封井通知10日内,自行撤除取水设备,由专业封井人员按技术措施实施封井,并当场填写封井卡,拍照存档。对拒不自动撤除取水设备的,由相关部门实施强行封井。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日至8月30日) 区清查封闭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对封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中坚持一井、一卡、一照片,验收人员签字后存档管理
5、。 四、职责分工 封闭城市自备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尽职尽责,全力以赴搞好此次封井工作。 (一)区水务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自备井的取水许可、清查、封闭及打井市场的管理工作。 (二)区自来水效劳中心要采取先供水、后封井的方式。在封井前,对需封闭自备井的单位和个人制定供水方案,签定供用水协议,以保证用户正常用水。对保存的自备井安装取水计量仪表,由区水务局和区自来水效劳中心依法分别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三)区水务局、自来水效劳中心要认真实施封井技术措施,落实封井工作任务,加强对封闭后自备井的检查和治理。严禁擅自启用已封闭井和非法凿井,对非法凿井和私自启用已封
6、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分。同时,对自备井实行一井一册,建立档案。 (四)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对封井工作宣传报道。 (五)自备井用户应积极配合自备井的清查和封闭工作,对无理取闹,拒绝或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予以处分。从事自备井监督检查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总结(1)地下水保护指导方案 为依法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保护我区地下水资源,实现“山水、泉城XX县区的开展目标,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XX县区规划范围内和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经营场所的自备井实施关停封闭(2)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关停封闭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督查组、执法组和宣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