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医疗质量治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院医疗质量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管会由院、科行政领导组成。二、质管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治理第一责任人,领导全院医疗质量治理工作。三、质管会负责制定全面、系统的医疗质量治理方案及持续改进方案,并指导、协调职能部门组织施行。四、医疗质量治理实行院、科二级责任制,科室成立医疗质量治理小组,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治理第一责任人,科室设兼职质控员,负责科室日常的医疗质量质控工作。五、院质管会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医务办公室内,并由其负责日常的医疗质量治理工作。六、科室每月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进展检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记录于医疗质量治理记录本。七、质管会指
2、导医办定期每季度组织院质管小组非手术科室组、手术科室组、医技组、门诊组对各科室医疗文书和医疗工作进展检查、考核;医办人员应不定期到各科室随时抽查。医办负责将搜集、整理的医疗质量检查情况汇总,定期向院质管会汇报,质管会对医疗检查汇总的情况或材料进展最终的审核、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作出相应的奖罚决定。每次委员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医办应将所有质检情况汇编成医疗质量简报,发给各科室。八、医疗质量治理实行责任追查制度,制定并落实奖惩制度,表彰先进、处分失误、纠正错误、总结经历,杜绝医疗过失事故。九、由院长、主管院长组织领导下,院质管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对全院的医疗质量进展总结分析,提出指导性意见。年终对全年的医疗质量进展总结分析,以便指导下一年度的工作。遇有严峻、紧急医疗质控事由时,院长、主管院长可随时动议召集院质管会会议磋商对策,并构成详细操作程序和处理措施。十、委员会秘书负责会议召集的详细组织活动,对内、对外联络,信息交流,做好会议记录、起草文件、保存材料、情况报告、工作总结等工作。十一、所有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认真履行本人的职责,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院长做好质量治理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委员会将对其进展批判、警告或调整更换。十二、开展质量和平安教育,制定培训打算,提高全员质量治理与改进的认识和参与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