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响,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险药品包裹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二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四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平安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五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注射剂稀释和护士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六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平安有效。 七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响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响给临床医护人员。 八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