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局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平安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开展,现就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水管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水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重要根底设施。50多年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形成了数千亿元的水利固定资产,初步建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等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平安,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开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
2、水管单位)机制不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缺乏,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国有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大量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的维修养护,效益严重衰减,而且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带来极大的隐患,如不尽快从根本上解决,国家近年来相继投入巨资新建的大量水利设施也将老化失修、积病成险。因此,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那么 (一)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力争在3到5年内,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建立管理科学、经营标准的水管单位
3、运行机制; 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 建立标准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二)水管体制改革的原那么。 1.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本钱,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
4、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鼓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效绩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4.正确处理改革、开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5.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开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开展。 三、水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明确权责,标准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平安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
5、和资产管理责任。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及跨流域(指全国七大流域)引水等水利工程,原那么上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一个流域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骨干水利工程原那么上由流域机构负责管理;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行政区划的水利工程原那么上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同一行政区划内的水利工程,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那么,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水管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平安和发挥效益。 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平安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和当地政
6、府负责人的责任;其他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平安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业主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二)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严格定编定岗。 1.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收益状况,将现有水管单位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指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称为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事业单位。 第二类是指承担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称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依其经营收益情况确定性质,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事业单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定性为企业。目前已转制为企
7、业的,维持企业性质不变。 第三类是指承担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称为经营性水管单位,定性为企业。 水管单位的具体性质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 2.严格定编定岗。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其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实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别离(以下简称管养别离) 后的维修养护人员、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中从事经营性资产运营和其它经营活动的人员,不再核定编制。各水管单位要根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在批准的编制总额内合理定岗。 (三)全面推进水管单位改革,严格资产管理 1
8、.根据水管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分类推进人事、劳动、工资等内部制度改革。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那么,撤并不合理的管理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全面实行聘用制,按岗聘人,职工竞争上岗,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水管单位负责人由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方式选任,定期考评,实行优胜劣汰。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同时鼓励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那么、灵活多样的分配机制,把职工收入与工作责任和绩效紧密结合起来。 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那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
9、我开展;水管单位负责人由企业董事会或上级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聘任,其它职工由水管单位择优聘用,并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积极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根本工资制度,明确职责,以岗定薪,合理拉开各类人员收入差距。 要努力探索多样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逐步实行社会化和市场化。对于新建工程,应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管理水利工程。 2.标准水管单位的经营活动,严格资产管理。由财政全额拨款的纯公益性水管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要在科学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资产的根底上,对内部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职能部门和承担供水、发电及多种经营职能部门进行严格划分,将经营部门转制
10、为水管单位下属企业,做到事企分开、财务独立核算。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在核定的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下,不得兴办与水利工程无关的多种经营工程,已经兴办的要限期脱钩。企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和经营性水管单位的投资经营活动,原那么上应围绕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工程进行,并保证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的足额到位。 加强国有水利资产管理,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积极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集团,负责水利经营性工程的投资和运营,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四)积极推行管养别离。 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别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本钱。 在对水管单位科学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编制根底上
11、,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和养护人员从水管单位剥离出来,独立或联合组建专业化的养护企业,以后逐步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 为确保水利工程管养别离的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应保证经核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企业的资质标准;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努力创造条件,培育维修养护市场主体,标准维修养护市场环境。 (五)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强化计收管理。 1.逐步理顺水价。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为经营性收费,供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本钱、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那么核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农业用水水价按补
12、偿供水本钱的原那么核定,不计利润;非农业用水(不含水力发电用水)价格在补偿供水本钱、费用、计提合理利润的根底上确定。水价要根据水资源状况、供水本钱及市场供求变化适时调整,分步到位。 除中央直属及跨省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外,地方水价制定和调整工作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负责,或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要尽快出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方法。 2.强化计收管理。要改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和方法,逐步推广按立方米计量。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改进收费方法,减少收费环节,提高缴费率。严格禁止乡村两级在代收水费中任意加码和截留。 供水经营者与
13、用水户要通过签订供水合同,标准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要充分发挥用水户的监督作用,促进供水经营者降低供水本钱。 (六)标准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严格资金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财政支付政策。纯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根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根本建设投资方案,由方案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 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根本支出以及公益性局部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更新改造费
14、用纳入根本建设投资方案,由方案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经营性局部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由企业负担,更新改造费用在折旧资金中列支,缺乏局部由方案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和其它投资收益要纳入单位的经费预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该类水管单位各种收益的变化情况,以便财政部门实行动态核算,并适时调整财政补贴额度。 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其所管理的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修养护资金由水管单位自行筹集,财政不予补贴。企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加强资金积累,提高抗风险能力,确保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足额到位,保证水利工程的平安运行。 水利工程日常
15、维修养护经费数额,由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确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 2.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为保障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各级政府要合理调整水利支出结构,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30%(调整后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使用结构为:55%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0%用于水利工程维护,15%用于应急度汛),缺乏局部由中央财政给予安排。地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来源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缺乏局部由地方财政给予安排。 中央维修养护岁修资金用于中央所属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主要用于省属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以及对贫困地区、县所属的非经营性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的补贴。 3.严格资金管理。所有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性水管单位和准公益性水管单位所属企业必须按规定提取工程折旧。工程折旧资金、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