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试供水期间自来水管理工作意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学校: 饮用长江水是农夫奔小康、农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全镇人民期望已久的一项生命工程,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镇党委政府的艰辛努力和全镇上下的共同协作,引进长江水主管已经铺设到我镇两家转供水站,广陵西区的主管更换改造已根本结束,支管及进户管道的更换改造有待2023年逐步实施,为加强全镇试供水期间的自来水管理,标准收费标准,经争辩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管网的使用和维护。 广陵水厂和宁界水厂以外的辖区内的全部管网均系政府的集体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动用和损坏,单位和个人凡因基建等缘由需移动自来水管网的,必
2、需预先申请所属水厂,经同意前方能施工,但必需担当搬迁水管所造成的损失及材料费用。对损坏自来水管网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处以1000至5000元的罚款。辖区内管网交所属水厂使用,管网的正常修理和保养由水厂自行负责。主支管网修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需无条件听从,水厂不担当任何损失补偿。 二、接通长江水后。 宁界水厂将切断现有取水管,利用现有管网正常供应长江水;广陵水厂仍利用老管网供水,待2023年支管更换改造到位后再并入新的管网供水,老管道废弃。 三、试供水期间。 水费的临时指导价格宁界水厂水价为居民用水每吨2.6元,工厂企事业单位每吨3元。 四、水费收缴。 由水厂支配人员,依据规定水价和用水量,统一收
3、取,并准时足额与市自来水公司结清水费。 五、严格加强供水监督管理 1、在市自来水公司正常统供的长江水满足全镇用水量后,严禁水厂生产和供应用户自制水,一旦觉察,将赐予水厂确定的经济惩罚,并追究水厂负责人的责任。 2、整个供水、新增用户、管水、管网修理保养,水表登记抄册,水费收缴等业务均由水厂负责。原各村支配的自来水抄表收费管理人员自2023年元月起全部停止使用。 3、两家水厂必需逐村核实自来水用户,凡已经用上自来水,但至今还未缴纳初装费的户,一律作为新增用户处理。新增用户必需履行手续并缴足初装费850元(其中水厂缴镇财政300元)后统一由水厂派人安装。凡觉察未经批准私自偷接或不缴初装费强行用水的作偷水处理,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对仍不缴纳初装费的,实行停止供水,情节严峻的依法起诉执行。 4、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共同加强对自来水管网的维护和自来水的监管,严密关注自来水质量,监督对自来水的转供和使用。在市满足供水的状况下,一旦觉察水厂掺假影响水质必需举报,同时,觉察管网漏失或偷水状况,应准时与水厂联系。通过大家齐抓共管,标准运作,确保全镇人民使用长江水用得正常,吃得放心,使整个转供水管理工作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