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方案生育工作后进村帮促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村级管理,促进全县方案生育工作平衡开展,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目标,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标准条件按照上述标准,各乡镇(街道)要对所辖村居逐一进行清理摸底,确定出后进村名单,同时落实相关部门的帮促责任和奖励措施。县从乡镇(街道)上报的后进村中,确定县级重点帮促的村,实行县乡共同帮促,进行限期转化。 2、建立包后进转化制度。对重点帮促的后进村,要建立党委政府成员与计生专业人员包村责任制,明确帮促单位、帮促领导、具体人员和奖惩措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一年内实现后进转化。 5、强化日常管理。村级要健全育龄
2、妇女小组长例会制度、孕情查访制度、孕期随访制度和术后、产后及避孕药具随访制度,把好生育方案安排、措施落实、查环查孕、奖惩政策落实、遗留问题处理等关口,堵塞漏洞。要健全村级协会组织,发动协会会员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效劳,推进村民自治和知情选择工作,解决管理方式一刀切的问题,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一是加强领导。县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计生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等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局)。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帮促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口与方案生育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帮促活动。四是建立届期考核、下届移交及责任追究制度。乡镇党委、政府要与帮促单位和后进村签订责任书,明确帮促责任和目标,双方实行同奖同罚。本届党委、政府任职期间,后进村不能自治的,要建立移交手续,继续帮促,直至全面实现帮促目标。县计生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