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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英法学本科教育差异比较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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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23年中英法学本科教育差异比拟探讨 :中国和英国的法律体系分别属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这两大法律体系差异巨大,因而中英两国在法学本科教育与人才培育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以中英两国法学院的本科教育为对象争辩,两国同学在培育模式、学习方法、争辩方法、争辩力量、就业取向等法学本科教育当中存在重要方面的差异,从第一手的亲身经验和第一线的教育教学实践动身进行探究,有助于加深对本科阶段法学教育的规律性生疏。 关键词:中英;法学本科;教育;差异 一、中国与英国法律体系的差异 我国是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英国是英美法系的发源地和母国,也是我国的法学本科毕业生科毕业之后,以及我国硕士争辩生毕业之后,同学出国留学首

2、选的热门留学目的地国之一。即使是在2023年开头的疫情期间,申请赴英国留学的法学毕业生也人数众多。笔者在国内接受了全面系统的本科法学教育,然后在英国接受了系统完整的法学硕士阶段和法学博士阶段的教育,之后又在英国伦敦和英格兰东南部的两所高校的法学院进行法学教育和法学科学争辩工作。从高校一班级到高校三班级,完整地教过多届英国法学院的本科生,并且多年完整地指导英国法学硕士争辩生(LLM)。2023年又全职回到国内进行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至今,笔者对于中英两国的法学教育已经有了二十多年的第一手的亲身经验和较深刻的切身体会,本文试图从法学本科教育的主要方面,对于中英两国的法学本科教育的差异进行比拟争辩和

3、论述。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学教育都是根植于该国的法律体系的,中英两国的法学本科阶段教育的不同也是根植于两国不同的法律体系。所以中英两国的法学教育的不同之处要从两国法律体系的不同说起。被群众熟知的是,英国是一般法系的发源地,是英美法系的母国,英美法系的大局部原那么,理念和规章都能够从英国法当中找到源头。然而,更为精确和严谨的,也更为学术的说法是,英国法的法律体系由三局部构成,分别是苏格兰法律体系、北爱尔兰法律体系、英格兰与威尔士法律体系。其中苏格兰法律体系是民法法系与一般法系的结合,北爱尔兰法律体系是纯粹的一般法系,而英格兰与威尔士法律体系才是真正的英美法系的源头和发源地。英格兰与威尔士的一般法法律

4、体系才真正通过18、19世纪英国在全世界的殖民扩张活动,而被传播到全世界各地。目前,全球接受英美法的重要经济体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南非、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假设干非洲国家。英国法本身也由于其确定性,灵敏性,成熟程度等特点,在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商事活动和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中,经常被选择成为准据法,广为适用。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属于民法法系,英国是海洋法系国家,属于判例法法系。在英格兰与威尔士法律体系中,英国最高法院、英格兰与威尔士上诉法院,以及英格兰与威尔士高等法院的法官是有权威,能够通过判例来制造法律的。而创设的判例,原那么上是需要被下一级的法院的法官在

5、将来遇到类似的案件时所遵循的,这就是英美法当中的“遵循先例的原那么。我国各级法院的法官主要职能是适用法律,法院的法官无法通过判例创设法律,即使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也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而是具有示范性,建议性和参照性的作用。 二、中英法学本科教育之差异 正是由于法律体系的巨大差异,中英两国高校的法学院对于法律人才的培育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一)学制之差异 首先,从学制来看,法学教育在美国是争辩生阶段的教育,本科阶段没有法律学位可以授予,而中英两国都在本科阶段开设了法学教育,即两国的高中毕业生毕业之后进入高校时,即可选择进入高校的法学院修读法学专业。但是,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是全日制四年的

6、学制,英国的法学本科教育是全日制三年学制。近年来,局部英国高校的法学院为了迎合教育市场的需要,也为了提高高校和法学院的收入,还推出了两年制的加快速成的法学本科教育,要求同学在两年时间内完成一般法学院同学三年才能修完的课程和学分。目前,这在我国法学院当中还是很少消逝的现象。笔者认为,少数英国法学院的这种加快速成的法学本科教育其实是违反法学教育规律的。一方面,由于绝大多数本科生刚刚成年,生活经验并不丰富,要求他们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学习领悟诸多浅显简洁的法学学科和法学学问,无异于拔苗助长,不利于同学们打下良好的根底,也不利于同学们日后的长远进展。但是对于少数英国的法学院来说,短频快密集授课的学制可以提

7、高学费,招收更多的同学,提高法学院的收入。 (二)学习方法之差异 同样是由于中英两国法律体系的不同,两国的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在就读过程中接受的学习方法也特殊不一样。笔者在英国法学院全职任教期间,给大一的本科生讲授英国合同法,给大二的本科生讲授英国商法,为大三的本科生开设英国学问产权法,为硕士争辩生讲授英国银行法和国际金融效劳法等课程。就英国的本科生而言,他们特殊突出的一点就是极其重视案例和判例的学习和争辩。每一个判例就是一个包含着深刻法学原理和法律推理的故事,而把众多法律故事串起来就能形成对于某一法学学科全面而通透的生疏。而法学院的同学毕业之后绝大多数从事的是法律实务工作。这样重视案例和判例的学

8、习方法和争辩习惯,会让他们养成从书本中案例中来,到实务中的案例中去的工作作风和习惯。从这一点来看,英美法对于我国的法学教育,特殊是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方法是有确定影响的1。以笔者曾经全职任教的位于伦敦北部的英国赫特福德高校为例,法学院的本科教育接受的是一种“三阶段或者“三步走的学习方法。以英国合同法为例,第一阶段是在线讲座阶段,老师在特地的教学网站上讲解英国合同法的根底概念,根本原理以及局部案例。比方,对价制度是英美合同法上的一个比拟独特的制度,大陆法系的合同法并无对价制度的存在。那么老师需要首先讲解对价制度的历史渊源,现行英国合同法上对价制度的重要判例和案例,以及现行的英国成文法对于对价制度的

9、规定。本科生们需要在线收听并观看讲座的全程,假设有不理解的地方,还可以反复观看。这一阶段是老师输出学问,而同学接收学问的过程。到了其次阶段,即法律技巧学习阶段,同学们需要结合与对价制度相关的重要的判例,深化学习法官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和缘由,并且开放争辩。这一阶段的技巧学习是在课堂上面对面进行的,老师与同学之间有较多的互动。第三阶段是工作站阶段,老师会布置与对价制度相关的思考题和模拟案例,要求同学在事先预备之后,在课堂上发言并且答复下列问题。这一阶段是同学输出为主,而老师点评与反应的阶段。“三阶段的学习方法有明显的好处,一方面,对于同一个学问点,同学至少可以重复学习和领悟三次,相比于一次而过的课堂

10、教学,大大加深了印象。另一方面,其次阶段和第三阶段渐渐过渡到同学主动学习的模式,老师能够清楚把握同学们真实的学习程度,哪些点已经消化吸取,哪些点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并且老师能够准时给出反应意见,有利于下一步的提高和改良。虽然有如此众多的优点,“三阶段学习法并不能够普遍适用,缘由在于它所需要的时间和资源是很多的,只能适用于规模较小的法学院,同学人数在几百人左右的规模是比拟好的,无法适用于国内特地的政法院校一两万人的同学规模的状况。“三阶段学习法的教学进度也是比拟慢的,笔者曾经屡次用“三阶段学习法讲授英国学问产权法,需要整整一个学年的时间,才能把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网络学问产权等内容完整地教

11、授完毕。而假设全部实行老师讲,同学听的讲座方式,三个月左右的一个学期的时间就能涵盖到英国学问产权法的方方面面。两者投入的差距较大。与英国法学本科生的学习和争辩方法形成鲜亮比照的是,由于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渊源是成体系和严谨的成文法的法律条文,我国法学院的本科同学在四年本科学习和培育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形成了重视理论体系,重视形成严谨的学术观点,特殊是理论层面的学术观点的学习与争辩习惯。所以,整体而言我国法学院的法学本科生的理论水平要远远高于英国法学院的法学本科生的理论水平。从目前我国法学院的本科阶段的培育模式改革来看,一方面,理论培育的深度和广度正在得以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我国法学院校越来

12、越重视案例教学的开展,假以时日,我国法学院校培育的本科毕业生将会兼具理论与实践的力量,在国际法律效劳市场上受到更多的青睐。更加重要的一点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大幅度提升,我国法学院校的毕业生在国际市场和国际舞台上的表现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多的外国留同学们也选择留学中国,来中国接受法学本科教育,系统地学习中国法律,甚至期望以后能够在中国成为执业律师。 (三)师生互动之差异 从本科课堂上,老师与同学互动的状况,以及同学参与的乐观程度来看,不同类型的法学学科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在一些高度专业化,涉及跨学科的法学学问的课堂上,英国同学表现得相对乐观一些。比方金融法这门学科是经济学,法学和金融学深度交叉的

13、,同学们往往缺乏金融交易的经验和经济学的背景学问,而对于金融法学的理解存在确定困难,在这种情形下,我国法学同学表现得相对谨慎一些,没有足够得把握,一般不会过多地发言。在一些贴近生活的法学学科的课堂上,比方合同法,民法等,中英两国的法学本科生都能够在老师的引导下,乐观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思想。 (四)争辩力量各有特点 2023年笔者在英国牛津高校法学院学习英国一般法根底,记得当时请教了牛津高校奥利尔学院的一位有名的法理学老师ichardHSTur先生,“牛津高校的精神是什么Tur先生不假思考地答复笔者说是“独立思考。而在随后十余年的留英生活当中,笔者加深了对于“独立思考的理解。英国高校的本科

14、生一般从大一开头就试图初步地尝试独立争辩一些课题,或是单独争辩,或是组成爱好小组进行争辩。遇到疑难问题那么会向老师请教。遇事独立思考几乎是一个普遍而习惯性的行为模式。这要得益于英国学校和中学阶段培育的争辩习惯和争辩态度。我国的法学本科生一般在大一和大二阶段侧重于学问的吸取与积累为主,到了大三大四的高班级,在厚积薄发的根底上,相当一局部的本科生表现出很强的争辩力量。笔者在中国政法高校指导的大三学年论文和大四毕业论文,很多本科生的争辩力量时常让笔者赞美。学年论文要求的字数是四千字,大三的同学能够写出一万字以上的论点清楚、论证严谨、论据充分的优秀作品。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是八千字,大四同学往往能够

15、交出三四万字的高质量论文,引经据典,说理充分,并且能够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论文结构,避开了教科书式的平铺直述。整体而言,我国同学的争辩力量要强于英国同学,得益于我国同学扎实的根底学问,中英文双语争辩力量,以及国际化的视野。多数英国本科生只能用英文进行学习和争辩,同时大多数英国本科生缺乏国际化的视野,仅仅局限于英国国内法律或者欧盟内部事务的争辩,无法放眼全球,去学习英国和欧盟之外的学问。在这一点上,英国同学特殊应当向我国同学学习。 (五)实习与工作时机之差异 从本科阶段的实习来看,中英两国的法学本科生也具有特殊不同的特点。我国多数法学院校的本科生会在大二或者大三的寒假或者暑假去律

16、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金融机构等专业对口的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完成之后,相当多一局部的本科生会选择保送争辩生,或者考研,或者出国深造,还有一局部本科生会选择直接就业。我国大四的本科生多数会参与司法考试。从2023年起,多数大四同学会在每年的九月或者十月参与改革之后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就英国而言,由于获得律师资格的途径比拟简洁,也并没有一次性的职业资格考试,而是需要依靠大二的暑假,尽力申请到律所的实习时机,并成功获得律所供给的培训合同,在本科毕业之后,再完成一年的法律职业培训课程,以及两年的律所培训合同,或者两年的大律师公会的学徒经受,才能成功获得诉状律师,或者出庭律师的职业资格。因此,高校阶段的实习,以及与此直接挂钩的律师事务所可能供给的培训合同,对于有志于将来从事律师实务的法学本科生而言,就极其重要了。英国同学们往往会尽最大努力,在剧烈的竞争当中,争取在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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