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开展,加快我县跨入全省经济综合实力前十名的步伐,通过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建专业招商机构 (一)组建专业化招商局 在继续进行全民招商的同时,采取市场化招商新方式,运用专业招商形式,促进招商队伍职业化,吸引更多具备招商能力人士参与到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中来。采取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组建17个招商局(暂定17个,根据工作实际可增加或减少)。专业招商局7个,综合性招商局2023个。为全县各园区、乡镇提供招商效劳。 (二)人员招聘 公开选聘招商局工作人员。每个招商局设局长
2、1人,工作人员1人,计招商局长17人,工作人员17人,共34人。打破区域、身份、学历、年龄限制,在县内外公开选聘招商局工作人员。 (三)招聘人员待遇 选聘人员为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完成招商任务的招商工作人员,继续聘用。招商局局长工资为每人每月3500元,工作人员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工资由县财政列支。工资的20%作为效益工资,年末经过考核完成年初方案的招商局发放效益工资,没有完成年初方案的招商局不发放效益工资。受聘人员各种保险自行交纳,可由招商管理效劳中心统一办理。县内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聘后,原职级、待遇保存,县外人员原单位待遇不受限制。 (四)人员培训 招商局人员受聘
3、后,须经招商管理效劳中心对其进行系统培训。受聘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5000元。工作满一年以上,年终考核完成任务的,返还全额培训费。 (五)工作职责 在招商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宣传x、推介x,代表政府进行招商工作,并完成招商效劳中心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六)工作方式 各招商局在招商管理效劳中心设立工作场所,根据招商工作实际,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开展招商活动。 二、招商的管理及效劳 按照强化监督、考核、效劳相结合的原那么,成立招商管理效劳中心,办公地点设在经贸局,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统一管理和效劳。 (一)组建招商管理效劳中心 设主任1名(由刘吉广兼任);副主任3名(分别由田继庚、张恩波、梁玉久
4、兼任)。招商中心的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工作人员以县经贸局、公共行政效劳中心内部调剂为主,从其它机关事业单位中抽调2-3名骨干人员进入招商管理效劳中心工作。 (二)招商管理效劳中心的职能 1、组织、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招商方案,组织筹划招商活动。 2、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监、消防要求,对招商引资工程进行预审。 3、对投资工程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投资额、建设进度、工程单位、引资人、承接单位等。 4、对预审合格的工程,视其具体情况,协调相关园区和乡镇,选择适合的场地。就工程的根本情况及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县长工程专题办公会进行会审。 5、对通过县长工程专题办公会的
5、工程提供代办效劳。 6、“一站式行政审批管理、协调和效劳。 7、对开工建设工程进行跟踪效劳,及时为企业协调解决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8、对招商管理效劳中心下属招商局进行管理和考核。 三、招商经费的兑现 (一)建立工程登记制 招商局引进的工程需到招商管理效劳中心进行预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监、消防规定的工程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投资人、投资额、引资人、承接单位等。并进入工程跟踪效劳程序,由招商管理效劳中心进行跟踪、效劳。 (二)招商经费的支付 各招商局招商经费按照其引进工程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2的标准进行计算。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兑现招商经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当年方案50%的,核拨招商经费全额的50%;固定资产投资全部完成时,核拨30%;投产后,核拨其余20%。招商经费由受益财政支付。(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出让金、场地整平费用、根底设施、厂房、设备等) (三)审核程序 工程审核时,由招商管理效劳中心(评估师)和工程所在单位(园区、乡镇)共同对企业所投入的固定资产进行核实、确认。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