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危房改造评核验收方案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党的惠民政策的具体表达,是县政府确定的2023年“十件实事之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核验收,全面掌握2023年度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积极探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好方法,大力争取更多的好政策,确保省、市验收达标,真正把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考核验收时间 2023年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验收依据 1、县人民政府政办发关于印发县
2、2023年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3)70号)。 2、县住建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字()52号)。 3、县住建局关于印发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等制度的通知(建字()53号)。 4、各乡镇(场、区)上报备案的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花名册及审批表。 四、考核验收内容及验收标准 (见附表) 五、考核验收方法 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考核验收,按照乡镇自查、专班验收、到户检查、综合考评等方法进行。 1、乡镇自查。各乡镇(场、区)组织力量,对照危房改造台账逐户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11月底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
3、室(设在县住建局)。 2、专班验收。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由县住建局牵头,抽调县直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核验收专班,按照“一套班子,一个标准,直查到户的方法,对各乡镇(场、区)进行考核验收。 3、到户检查。考评验收组根据对象分布情况,分成假设干组,实地深入各危改农户检查,并与农户进行交流座谈,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及完成情况拨付补助资金。 4、综合评估。考核采取百分制。根据考核验收的情况汇总分析,测算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作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下年度指标任务的重要依据。对当年未完成任务和检查验收不达标的,取消下年度改造方案。 内容总结(1)农村危房改造评核验收方案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党的惠民政策的具体表达,是县政府确定的2023年“十件实事之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2)农村危房改造评核验收方案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党的惠民政策的具体表达,是县政府确定的2023年“十件实事之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