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政办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方案 为妥善解决我区农村义务教育欠债问题,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推动农村根底教育持续健康开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研究,确定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对象和范围 截止年12月31日,镇政府、村委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为完成普及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目标而发生的债务,主要包括教育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购置等债务。经省财政厅审计核实认定,我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本金余额为474.3万元,分为镇政府、学校和村委会三局部,其中:镇政府承担工程类所欠工程队债务422.82万元,学校承担工程类所欠工程
2、队债务25.39万元,村委会承担工程类所欠工程队债务26.2023万元。 二、工作原那么、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和“优先归还与分段归还相结合的原那么,方案年全面完成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制止发生新债的长效机制。 三、资金来源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采取多渠道筹措的方式。资金主要来源有两种方式: 一是上级补助的专项化债资金(暂按债务总额的50%计算)237万元; 二是从我区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中安排237.3万元,合计474.3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有关部门和办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化解
3、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制定预案,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农村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和农村社会稳定,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决制止发生新债。各有关单位要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工程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对学校的各项预算支出,对超标准、超预算和没有资金保障的建设工程与投资,坚决不予批准立项。要严格控制学校的公用经费支出,严禁将用于归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资金挪作他用,严禁动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归还
4、债务。要在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保障农村中小学正常经费需要的根底上,确保不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三)实行债务控管领导责任制。区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对镇、村和学校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农村义务教育举借新债和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要把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任期业绩考核范围,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对盲目搞建设、上工程、举借新债的学校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催促检查。区教育、监察、财政、审计和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及产生新债的行为,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3页 共3页